是誰在導演討薪“馬拉松”
2012年4月,毛道文和王明志帶領42名湖北籍農民工到遼寧本溪干觀山悅樓盤內部裝修工程。施工單位遼寧金帝一建公司把工程轉包給了一個叫駱紅波的人,由其組織農民工施工。結果,駱紅波沒了音訊,金帝一建不給支付工資,欠薪118萬余元。農民工們從2012年9月開始了討薪“馬拉松”,在過去的700多個日日夜夜,他們從省到市再到區里,好像一頭拉磨的驢,走了一圈又一圈,至今依然兩手空空。
是誰在導演農民工討薪“馬拉松”?報道介紹,這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欠薪案,在兩年多的時間里,被本溪市勞動監察支隊、市政府、明山區政府等8部門,像皮球一樣踢來踢去,始終原地“打磨磨”。這些有權部門給農民工們的答復,要么是“這事不歸我們管”,要么是“我們管不了”,要么就哄騙“回去等”。說到底,他們都是為官不為、尸位素餐、忽悠推諉,他們都是這場討薪“馬拉松”的導演者!
如果能有起碼的親民愛民為民的意識和情感,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部門都能幫助農民工解決問題。在為農民工討薪、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上,他們都有責任和義務一管到底;他們都能管得了,辦得到,問題是他們壓根不愿意管、不愿意辦,麻木不仁,“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只要其中任何一個部門拿出“釘子精神”,緊抓不舍,農民工們也不會演“驢推磨”和“馬拉松”悲劇。
因為對于遏制欠薪和幫助農民工討薪,國家現成一系列法律法規,他們只要認真負責、依規照辦就可以了。“二轉手”“跑路”,并不影響償還農民工工資。因為《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強調:“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面負責制度”。據此,就本案來說,工程總承包企業遼寧坤泰展望公司理當承擔農民工的全部欠薪。下家有了,何愁沒有措施手段?勞動法規不行,那就動用刑法,施行《刑法修正案(八)》,追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看看他還敢再不給農民工兌現工資?
退一萬步說,即便工程總承包企業的確無力支付,那農民工也不會白干。上述國務院《意見》還強調:“解決欠薪問題地方政府負總責制度”。這就要求,不管因為何種原因出現欠薪,當地政府都有責任和義務籌措資金先行墊付。
由于相關部門的冷漠和不作為,這場討薪“馬拉松”還在跑,不知何時是盡頭。這就要采取“倒逼”措施,先行追究對農民工討薪“踢皮球”的行為,令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下課”,以示警戒。倘真如此,農民工的血汗錢立馬就會得到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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