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被拒該怎么辦才好
為什么辭職?
部分公司曾針對離職員工離職面談記錄進行分析,無非是以下幾種原因:
1、個人原因
2、不適應公司文化
3、薪酬待遇低
4、缺少發展空間
5、與上/下級關系不和
6、其他:諸如離家的距離、結婚、家人生病等等。
那么,當我們決定辭職的時候,我們首先需要明確一下幾點:
第一,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辭職這個事絕對應該是一件嚴肅的事情,這里所說的嚴肅包含兩層意思:
1.你的真實意圖就是辭職,不是以辭職為借口來提升福利待遇的。以辭職為手段要挾公司提升待遇這種事,就算是成功了后續也會有無盡的麻煩,原因很簡單,員工和公司天然就是不平等的,尤其是在國內缺少工會組織的情況下,個人幾乎不可能和公司有平等對話的機會,(你看看國外動不動的罷工潮就知道國外的工會有多牛逼了)你暫時以手段要挾出來的結果,公司遲早都會找回來,還是那句話,出來混,遲早要還的。但這并不意味著你完全是任公司宰割的,具體的應對的方法我后面會談到。
2.辭職這件事你確實是已經想明白了,咬過牙,跺過腳,撓過墻,務必已經是下定決心的。千萬不要是你自己都沒想明白,頭腦一熱就跟老板談撂挑子,老板一勸你就準備打上雞血好好干,回到家老婆一罵你又馬上變主意,第二天又去找老板談離職……這種狗血的劇情完全是國內抗日神劇的套路:沒有最爛,只有更爛。
第二,如果你已經是嚴肅的提出了離職,公司管理者不批也實屬正常。這一點你得了解管理者是怎么想的,他們根本不在意是不是公司的制度哪里不好啊?有什么困難提出來公司可以幫你解決啊?趕緊打住!再往下說這些人要成活雷鋒了。其實管理者的想法很簡單:
1.你走了,一時半會招不上來人,活誰干?會不會影響到公司發展。
2.如果你是關鍵技術崗,或者掌握客戶資源的,你會不會去競爭對手那邊,或者干脆自己創業成為公司的威脅。如果這兩條都不成立,恭喜你,管理者的挽留完全是客氣一下,你堅持堅持一定能走。之所以你走不了,都是這兩條讓人不放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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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面對強迫行為我們感覺很麻煩,希望能解除其思想上認為不合理的觀念和行為;另一方面,內心又認為這些觀念和行為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所以我經常說:強迫其實是做我們認為沒有意義,但是不做內心不舒服,做了內心更糾結的事情。拿強迫洗滌來說。強迫讓我們好像分裂成兩個人,一個能根據實際情況,照成年人的邏輯來分析,判斷其變態的表現,認為反復洗手,洗衣服,費時費力,希望擺脫。
另一則認為,有傳染上嚴重疾病的可能,有必要多洗幾次,這種態度和我們的實際年齡及所受的教育很不相稱。前者代表理性的成年人,后者不講理性,一味盲目恐懼,具有幼稚的兒童心理特點。這兩個人各執己見,誰也統率不了誰,構成了“明知故犯,折磨自己”的病相。這個時候我們就要仔細觀察自己的強迫行為,認清表面癥狀后面的心里矛盾。
我們看到的強迫現象其實是頭腦中先有的思維(我們稱為精神強迫),然后有行為(我們叫做伴隨儀式)組合而成的。儀式是精神強迫后必須做的,暫時減輕由精神強迫所引起的焦慮和負罪感的行為或者心理行為。
假設我們想:“我碰的東西被污染了”(精神強迫),那么我們會去做“洗手”這一行為(儀式)。但是,這種關系并不總是很明顯的;例如,如果一個患有強制強迫精神的人,他遇到一個和他孩子同齡的孩子,他會覺得必須連續三次,毫不間斷地把1-10這10個數字倒數三遍(儀式),因為他想:“如果我不這么做,他一定會有厄運”(精神強迫)。
當我們看清楚了自己的強迫行為,我們就可以用成人的態度來統率自己整個行為,放棄兒童的行為模式。我們可以告訴自己:“這不是我,這是強迫在作祟”,此時讓自己直面自己的強迫行為,去欣賞它,了解它。強迫癥就像個哭鬧不休的孩子,我們越是打罵、斥責,他心理越是變本加厲,如果我們溫柔地對待他,愿意理解、傾聽他,情況就會有不同。所以,不要著急一下改掉自己的強迫癥狀,要先學著跟病癥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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