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勞動用工專項執法檢查啟動
即日起至7月底,本市將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執法檢查。據悉,今年起本市首次為用人單位建立用工誠信檔案。
此次執法檢查范圍是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行業企業及鋼鐵、煤炭企業。檢查內容共九項,其中包括用人單位特別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企業勞動合同簽訂和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情況;鋼鐵、煤炭等產能過剩行業的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用人單位遵守工時、休息、休假規定情況;用人單位遵守高溫津貼規定情況等。
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此次開始,執法涉及的用人單位都將設臺賬。今后,本市將建立用人單位用工誠信檔案,連續三年監察結果為A的,即可免予勞動監察。同時,勞動監察部門還將與工商部門聯網,對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實現“雙隨機”抽取。
對在此次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將對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將記入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據統計,截至5月底,本市勞動監察機構共查處勞動保障違法案件5448件。其中,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2445件,共為9518名農民工追發工資6215.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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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社部網站消息人社部發布《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辦法》要求對八類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必須公布,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已查處結案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應當向社會公布:
(一)克扣、無故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導致集體上訪等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或繳納社會保險費,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非法使用或介紹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或死亡等嚴重后果的;
(四)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嚴重損害勞動者健康或導致勞動者死亡的;
(五)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造成嚴重身心損害等后果的;
(六)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勞動保障行政處罰決定并符合申請聽證條件的;
(七)因拖欠勞動報酬以外其他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30人以上集體上訪等群體性事件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突發事件的;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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