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工作三天是個好主意
卡洛斯?斯利姆(Carlos Slim)建議,我們應該每周工作3天。這聽上去有些瘋狂。但1922年,當亨利?福特(Henry Ford)宣布他的員工將每周工作5天時,很多人也以為他瘋了。
對我們而言,我們的工作周似乎再正常不過了,因為我們一直知道這樣的工作制度,而且其他所有人也都知道。在這個世界的很多地方(而非所有地方),周六和周日是休息日。但如果你的歲數足夠大的話,你可能還記得周六早晨上班曾經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那么,這位墨西哥電信業大亨、全球第二大富豪是否將與福特一樣,開啟職場生活的大變革?
對于那些他最擔心的人——不愿意退休的員工——而言,他的建議肯定可以與福特改革相比。斯利姆關于每周工作3天的聲明是在巴拉圭的一次商業會議上發表的。
正如斯利姆所言,人們在五、六十歲退休是不明智的,他們未來可能還有三分之一的壽命。
他表示:“人們有必要工作更多年頭——直到70或75歲,每周只工作三天 ,每天也許是11個小時。”
讓年歲較大的員工繼續工作對社會是合理的,特別是在年輕人數量正不斷減少的社會,這些年輕人將需要供養還有很長壽命的退休人員。
這對于年歲較大的員工也很合理:工作與休閑相結合是很多人所希望的。74歲的斯利姆表示:“如果一周只工作3天,我們就會有更多的時間來放松;提高生活品質。每周休息4天對于培養新的娛樂活動以及其他消磨時間的方式將非常重要。”
他似乎認為,減少每周工作日的員工的收入應與全職工作時一樣。這就是他的墨西哥固定電話公司Telmex所發生的事情:符合退休資格的人可以選擇以每周工作四天的方式全薪工作。
其他地方的年歲較大員工可能會傾向于以更少的薪資減少每周工作日,每天工作8、9個小時,而非11個小時。他們的公司可能在乎留住他們的經驗,同時節省薪資支出。
其他人呢?那些失業、從事不重要的工作或者簽訂零時工合同的人,會喜歡每周工作3天,期間有穩定且不錯的收入。
在醫院、超市和加油站工作的人需要上夜班,還要在周末上班,而周末是福特為他的員工安排的休息日。
然而,如果企業具備想象力,同意這種安排,那么減少每周工作日的計劃將適用于更多人。
我手下曾有十來名家里有小孩的員工(幾乎都是母親),他們每周工作三或四天。幾乎所有人都比那些每周工作5天的同事效率更高,也更勤奮。總的來說,他們更專心,而且更有條理。
減少每周工作日并不適用于所有工作,但其適用范圍超過多數思想傳統的管理者的想象。同意減少每周工作日,需要管理層思維做出兩項轉變。首先是要認識到,不管怎樣,員工呆在辦公室里的很多時間都被浪費了。(在工作時間以外發出的多數電郵都是不必要的。在沒有電郵技術之前,我們的工作也做的很不錯。)
高層管理者的工作時間通常是最沒有必要的。加拿大管理作家亨利?明茨貝格(Henry Mintzberg)發現,高管們忙來忙去,但沒有花太長時間關注任何事情。
電視集團Granada前負責人格里?羅賓遜勛爵(Sir Gerry Robinson)告訴記者:“我一般工作時間不長。你要非常確定,你沒有把時間花在不重要的事情上。”
其次,高管需要明白,衡量人才的最佳方法是考察他們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他們每天在辦公桌前坐了多長時間。
最重要的是,管理者需要意識到,人們的生活發生了變化。他們有孩子,有年邁的父母需要照顧。有幾年里,他們的子女更需要他們,過了這段時間,他們的子女不再那么需要他們。如果企業特別重視提拔女性的話,他們需要把這點考慮在內。上個月,我在香港參加了亞洲企業內部律師的一次午餐會,席間女士們談到了彈性工作制對于他們的職業晉升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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