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質量門”如鯁卡在中國紡織咽喉
“從海外市場來看,歐洲市場可算得上是我國紡織品出口的咽喉地帶,可是頻頻發生的召回事件讓我們如鯁在喉。”紹興相思樹進出口有限公司銷售部副經理汪素義無奈地告訴記者。
眾所周知,紡織行業是我國創匯的第一大戶,而歐洲一直是我國紡織品出口的主要市場。據商務部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歐盟27國進口中國紡織品及原料的總金額盡管同比下降了6.2%,但仍達到了428.32億美元,中國已成為歐盟27國進口紡織品及原料的最大來源國,自中國進口的紡織品及原料的金額占歐盟全部進口商品金額的41.1%。在我國紡織品進出口中占據如此重要地位的歐洲市場,卻頻頻發出召回的信號,著實給中國紡織品帶來了一場“厭”遇。
上半年召回逢“密”月
1月份,歐洲要求召回的紡織產品一共37起,主要集中于兒童服裝,通報成員主要為保加利亞,在37起事件中中國占到了14起。被召回的主要原因集中在勒頸窒息危險。2月份,歐盟要求召回的紡織產品為67起,集中于兒童服裝和圍巾,此次通報成員主要為保加利亞、希臘、德國和塞浦路斯,在67起事件中中國占到了30起,被召回的主要原因為勒頸窒息和傷害危險以及化學危險。3月份,歐盟要求召回的兒童服裝74起,涉及中國的高達38起,通報成員主要為保加利亞、希臘、德國、塞浦路斯,被召回的主要原因集中于因束繩及細帶容易引起窒息或發生危險,違反了歐洲標準EN 14682;因服裝配飾件易分離或不安全容易產生傷害而被召回的共6起,違反了歐洲標準EN71;因化學品超標(涉及偶氮染料、鄰苯二甲酸鹽DEHP、有毒芳香胺),違反了REACH法規。4月份,歐盟召回兒童服裝產品共計17起,中國產品占10起;毛絨玩具召回7起,中國產品占4起;兩起兒童玩具服飾的召回產地均為中國;產自中國的電熱毯因易引發火災被召回。
2010年1~5月,歐盟累計召回189項紡織服裝產品,同比增幅達105%。其中,中國產紡織服裝產品為98項,同比增長51%。
童裝成召回主角
從上半年紡織品召回的情況來看,召回產品主要集中在兒童服裝上。中國服裝協會童裝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劉嘉分析說,目前我國出口的童裝大多是訂單加工的產品,召回的主因也集中在繩帶、紐扣等輔料配飾上。從訂單加工產品的總體情況來看,設計權往往掌握在發訂單的一方,接單企業通常完全按照對方的設計方案來進行生產,即使有些時候設計方案出自接單方,也是必須經對方企業審核之后才能進入生產線。因此兒童服裝因繩帶等設計不合理而被召回,責任不能完全歸在其中一方,其處理也不應完全由制造商來承擔。
采訪中,劉嘉指出中國紡織服裝產品因安全問題遭歐盟通報和召回,企業除了追究技術原因外,還要更多地關注信息溝通的通暢性。從具體情況來看,由于信息溝通不到位和信息不同步造成的產品召回也不在少數。劉嘉建議相關企業,一定要增強企業信息溝通的意識和素養,投產之前一定要徹底了解產品出口國的產品技術標準,對此企業可以參考已經通過商務部世貿司出版的《出口兒童服裝技術指南》,通過對比歐美日和中國童裝產品技術標準,國內童裝出口企業應該能夠找到突破技術壁壘的新方向。
紅孩兒(福建)兒童用品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安全性不符合要求也是造成童裝召回的主因之一。他說:“外方客戶的產品設計存在缺陷,部分外方客戶對輸入國技術法規不夠熟悉,比如有的客戶為了產品美觀而做出繩帶過長或珠片的裝飾,有的客戶出于成本考慮而改用強度等物理指標不足的面、輔料。此外,國內童裝生產企業對國外技術法規缺乏認識,一些企業只知按客戶要求生產,對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國外技術法規缺乏充分的辨識能力,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時大多未對產品設計的符合性做出規定,從而導致召回的發生。”紹興相思樹進出口有限公司銷售部副經理汪素義建議,國內企業在接收外來訂單時,需要特別注意產品的生產工藝質量、產品表面風格、成分標準檢測三方面的訂單要求及責任劃分,以有效規避召回責任轉嫁現象的出現。
“硬件”不過關是禍根{page_break}
從1月到4月發生的多起召回事件來看,中國的紡織品被召回的大多數都是服裝尤其為兒童服裝,而被召回的理由主要集中于窒息危險和傷害危險以及吞食危險等。綜合歐盟要求中國紡織品召回的理由,可以歸結為以下三點,也就是最為直接的召回理由。
安全性是門檻。歐盟等發達國家和地區越來越關注嬰幼兒紡織品的安全性。隨著時代的發展、科技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現實生活的認知越來越理性化,將科普知識貫穿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嬰幼兒和兒童能否健康成長直接影響著國家的未來,因此各國都十分重視嬰幼兒的健康發育。由于嬰幼兒服裝在監管方面的力度還十分薄弱,因此歐洲許多國家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彌補這一空白,如對嬰幼兒紡織服裝面料的重金屬含量嚴格設標等。
產品檢測難過關。紡織產品檢測對紡織品設計有嚴格的要求。從多起召回事件來看,如兒童服裝中裝飾用的珠子和金屬片存在問題或者是腰部以下的帶子過長等,這些容易被制造商忽略的“小細節”,往往會成為制約產品順利出口的“大障礙”。更為重要的是這些規定都被歐洲列為標準,具有法規作用。如歐盟的EN14682就有“固定在服裝上的環繩/線圈收緊后,在服裝上突出的周長不能超過7.5cm;環繩/線圈平放時,在服裝上固定的兩點間的突出長度不能超過7.5cm”等明文規定。
環保狀況頻受限。在當今國際紡織業,注重生態環保的紡織品已被人們廣泛關注,綠色紡織這一概念也在紡織界中被廣泛提倡。
與生態環保緊密相關的便是歐盟的REACH法規,2010年1月至5月上旬,因化學品問題引起的召回事件就有17起,服裝產品為6起,圍巾6起,服裝成為了因違反REACH而被召回的主角,生產國家涉及中國、印度、摩洛哥、意大利、菲律賓等。多起服裝產品被召回,就是因為偶氮染料、鄰苯二甲酸鹽DEHP、有毒芳香胺、DMF超標等。在歐洲,對這些成分的含量有著明確的限制,如對偶氮染料燃料的極限值為30毫克/公斤。
當然,歐盟對紡織品環保問題的保護并不僅僅局限于化學層面,還包括對紡織品含有的金屬物質以及其他的成分進行嚴格檢查,最大限度地確保紡織產品的生態環保,確保人們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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