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鞋企應對反傾銷不能忽視“練內功”
1月18日訊 “傾銷”、“企業未按國際慣例出牌有關。
“非市場經濟國家”是“攔路虎”
通常,當一國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出口到另一國,并對進口國相關產業造成了損害,這個國家就可以提出“反傾銷”措施。而“正常價值”的確定有兩套標準,對于市場經濟國家,是與出口國國內市場的價格相比較。對非市場經濟國家,意味著該國不能按市場供求決定產品價格,將會找出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替代國,用類似的產品價格作為衡量標準。薛榮久教授說,歐盟等國家正是將我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在彩電“反傾銷”中用新加坡作為替代國,而新加坡人力成本是我國的20倍,所以很容易得出傾銷的結論,使我國企業蒙受不白之冤。這種情況下,企業要積極應訴。如果不應訴,就像體育比賽前就自動放棄參賽權,只有敗訴一種可能性。我國積極要求加入世貿組織,正是要給企業一個上訴的機會。當然,要應訴也要講究策略。曾經,我國某行業組成聯盟,請一個律師應訴,媒體報道他們非常“團結”。這樣應訴的聲勢的確浩大,但不符合國際規則,很容易授人以柄,讓人誤解為非市場行為,而這正是人家最終判你傾銷的理由。另外,我國這些年外貿出口增長快,發展勢頭強勁,也容易引起一些國家對我們出口產品的重視,要保護自己的民族產業。
不能忽視“練內功”
有些人認為,我們可以用中韓貿易戰的經驗,互打反傾銷戰。薛教授認為,這并不是對待“反傾銷”的好辦法,貿易摩擦的背后是兩國經濟實力的對比。現在更為重要的是,我國企業應考慮怎樣“練內功”。我國有個別企業為了占領國際、國內市場,大打價格戰,在出口秩序上有待提高。薛教授強調,“企業如果不通過提高技術含量,不提高服務質量,不加強管理,只想通過打價格戰,處理積壓產品,占領國內外市場,這在哪兒都行不通。”在我國鞋業回擊歐盟“反傾銷”案中就發生過這么一件事,歐盟認定我國鞋業價格太低,運用臨時性補救措施,要我國企業價格承諾,提高價格后再出口,這幾家制鞋企業當時答應得非常好。沒想到打贏官司后,依舊為了創匯、爭奪市場,大打價格戰。薛教授說,我國的體制還有待完善,企業整體實力還待加強,所以我們深化改革。而且,加入WTO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以開放促改革。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