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實施一年多 仍有服裝未標甲醛含量和PH值
近來天氣晴好,不少市民走進商場換新裝,但發現一個問題,大部分服裝的標簽并沒有標明PH值和甲醛含量。
不少廉價衣物 沒有標注甲醛含量和PH值
2010年1月1日起,有關西服、大衣、西褲、領帶等10種服裝的國家標準正式實施,“根據要求,衣服的標簽上要標明PH值、甲醛含量。”市質監局一位負責人介紹說。
根據要求,直接接觸皮膚服裝的PH值須在4.0—7.5之間,非直接接觸皮膚服裝的PH值須在4.0—9.0之間。西服、西褲國家標準中則明確提出了甲醛含量要求,每千克不得大于300毫克,內衣不超過75毫克,童裝不得超過20毫克。這些參數都必須在服裝的成品標簽上加以標注。
“我們買衣服主要看是不是棉的,特別是內衣,給小娃娃買衣服更注重這一點。什么甲醛、PH值沒怎么注意。”14日,一位正在市城區嘉禾橋某商場挑選衣服的陳先生說。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新標準實施一年多了,市場上不少衣物仍然沒有進行標注,大商場、超市里的服裝,甲醛含量標注情況稍好,小店標注不全的情況非常普遍。多數消費者在挑選服裝時,對衣服的甲醛含量、PH值毫不關注,只是注重衣服的價格、顏色和款式。
甲醛影響健康 新衣服最好洗后再穿
“甲醛易溶于水,如果發現新買服裝甲醛超標,可以洗幾次再穿。”在采訪中,市質監局一位負責人說,甲醛和PH值超標會刺激皮膚,甚至引發皮膚感染。
據介紹,人體皮膚正常的PH值應在5.5-7.0之間,略呈酸性,可以保護人體免遭病菌感染。如果服裝PH值過高,消費者長期穿著甲醛含量超標的服裝,可能引發皮炎、皮膚瘙癢等皮膚病;嚴重的,可能導致感染、潰爛甚至致癌。
該負責人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服裝時要認準有國家頒發的職業健康體系認證或有“GB18401-2003”標志的服裝。同時,做到“一選、二聞、三洗、四觀”, 注意從外觀和感受上把好關,擦拭衣服觀察是否掉色等。如果散發出刺激性氣味可能就是甲醛超標,最好洗一兩次后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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