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草案擬明確服役應被視為基層經歷
正在修改的兵役法擬明確退役士兵的服役經歷應當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建議如果審議意見比較一致,由本次會議表決通過。
退役就業享國家扶持優惠政策
相比上一次審議的草案,二審草案主要在軍人退役安置方面作出了一些修改。全國人大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或聘用。
此外,對義務兵退役后復學畢業的大學生,草案規定“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優先錄取。
為提高退役義務兵的就業競爭力,草案規定,義務兵退出現役,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組織其免費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職業資格證書并推薦就業。退出現役義務兵就業享受國家扶持優惠政策。
應征公民應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
針對役齡青年就業、就學分流了可供選拔兵員的問題,草案增加規定,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征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需要,支持兵員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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