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修訂法規:污染環境舉報最高獎5000元
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引導公眾參與對環境污染行為的監督,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晉江市近日對2008年施行的《晉江市獎勵舉報違法排放工業廢水行為暫行規定》(晉政文〔2008〕278號)進行修訂,進一步明確環保舉報及受理的內容,提高環保舉報獎勵的額度。舉報企業廢水未經污染防治設施處理,從原來的獎勵1000元提高至5000元,現在跟世界服裝鞋帽網的小編一起看看吧!
在舉報及受理內容中,增加規定非法傾倒皮革污泥、電鍍污泥等危險廢物,或者非法傾倒電鍍液、含酚廢水等其他有毒、有害工業廢水、廢液,以及私埋暗管(含軟管、地下排污管道)等逃避監管的方式偷排工業廢水兩項違法行為。
同時,將“受理人員接到舉報后,填寫《晉江市違法排污有獎舉報登記表》,并按有關保密規定轉交查處人員;查處人員收到《晉江市違法排污有獎舉報登記表》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到現場核查”修改為“應在1個工作日內到現場核查,3個工作日內上報核查情況”。
有關獎勵的部分,如舉報人準確指出企業非法排放工業廢水所埋設暗管的具體位置或其他隱蔽排放方式的,從原來的獎勵1000元提高至5000元;舉報企業廢水未經污染防治設施處理,或從處理設施的中間工序引出并超標排放的,從原來的獎勵500元提高至5000元;舉報企業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擅自拆除、停運、閑置污染防治設施,造成工業廢水超標排放的,從原來的獎勵500元提高至3000元;舉報擅自設置小電鍍、小制革、小染線、小造紙、小煉油等“十五小”加工點并投入生產,有明顯排污跡象,造成水污染事實的,從原來的獎勵100元提高至3000元;新增舉報非法傾倒皮革污泥、電鍍污泥等危險廢物,或者傾倒電鍍液、含酚廢水等其他有毒、有害工業廢水、廢液的,給予5000元獎勵。
“通過鼓勵市民舉報違法排污企業,加強政府部門和民眾的互動,共同打擊違法排污企業,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市民如果發現違法行為,可以撥打85512369專線進行舉報,或直接到晉江市環保有獎舉報中心進行舉報,對舉報人將予以嚴格保密。”晉江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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