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盼望出臺《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配套細則
近日,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布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指導各地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督促企業履行環保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約束和懲戒企業環境失信行為。業內專家對此舉表示歡迎,但是同時擔心《辦法》如果沒有配套細則,在執行過程中,行業優秀企業會被亮“紅牌”,成為打擊對象。對此,專家呼吁希望出臺根據行業的實際情況出臺相關合理細則,以免誤傷優秀企業,造成污染嚴重的小企業野蠻生長,導致“劣幣驅逐良幣”。
業內專家表示,業內對《辦法》中的以下三點持有異議。
《辦法》中定義的重污染行業內的企業,重污染行業包括:火電、鋼鐵、水泥、紡織等16類行業。業內專家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這一條中把紡織行業納入重污染行業是值得商榷的,因為紡織是一個涵蓋面很廣的行業。從生產環節看,根據所用原材料、生產工藝和產品最終用途等因素區分,紡織業主要包括棉紡織、毛紡織、麻紡織、絲綢、化纖、印染、針織、色織、服裝、家用紡織品、產業用紡織品、紡織機械器材等產業門類。這其中,除印染外絕大部分不屬于重污染行業。
另外,《辦法》總則中應納入環境信用評價范圍的第一條是環境保護部公布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業內專家對此有不同看法:“這等于沒有把非重點監控企業納入范圍,而在很多行業非重點監控企業基本都是小企業,這些小企業才是主要污染源。重點監控企業基本都實施污染源自動監控,實時數據檢測,與現場監察聯動,偷排違規排放的可能性較小。因此應該細分行業,把污染更嚴重的非重點監控的小污染企業納入信用評價范圍。”
而讓業內反應強烈的是《辦法》中規定的第十五條中的第二小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按規定通過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評定為“環保不良企業”。這一條沒有詳細規定“建設項目”包括哪些項目。如果是新建工廠,未做環評或者環評沒有能通過審批,就擅自開工建設生產,這肯定不符合規定。企業通過技術改造項目,實施轉型升級,是否需要環評審批?由于許多地方環評程序較為復雜,有些地方干脆停辦印染企業的技改項目環評。如果技改項目納入范圍,將造成企業陷入“不技改等死,技改找死”的悖論。
業內專家進一步舉例說,例如環太湖地區,關停并轉了一部分落后的印染企業后,一些被保留的優秀印染企業遇到了突出的困難:申報技術改造,環評不給評,審批文件不批,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這些企業技改項目無法實施,或者非法實施。相關企業去跟有關部門解釋,進行技改是為了保護環境,例如把污染相對大的大浴比染缸換成小浴比染缸,這是為了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設備實現節能減排,應該受到鼓勵,但是地方環保部門就是不給環評。如果企業為了節能減排實行技改,就成了非法開工。按照《辦法》,這類企業都在一票否決的范圍內,這造成的后果是實行技改,更換節能減排的設備是非法的,會被亮紅牌。這必然將直接影響企業的生存,而且顯然與國家鼓勵的行業轉型升級背道而馳。因此,業內專家建議,《辦法》應該出臺配套文件,詳細規定哪些項目必須給予環評,自動化、智能化程度高的,能耗水耗低的節能減排項目應該優先環評,這才不會造成企業違法轉型或者在低水平上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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