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制品中六價鉻限制將實施
歐盟委員會已發布將在2015年生效的法規概要,其中包括了對于REACH法規和CLP法規的修改。
在對于REACH法規的修改中,包括了對附錄17的修改,在CMR物質列表中新加入了9種新物質。該修改會從2015年1月1日開始生效,這就意味著包含這幾種成分的物質或者混合物其含量超過濃度限值的話,會被禁止銷售給大眾。這9種新物質包括:加氫處理石腦油、砷化鎵、氟環唑、硝基苯、鄰苯二甲酸酯、N-乙基-2-吡咯烷酮、十五氟辛酸銨、全氟辛酸銨和硫代甘醇酸異辛酯二正辛基錫。
另外,對于皮革制品中六價鉻的使用限制會從2015年5月1日施行;對于消費品中多環芳烴(PAH)的使用限制會從2015年12月27日開始實施。
還有一些對于化學品分類和標簽的重要措施將從2015年6月1日開始實施。包括根據歐盟CLP法規,需根據要求對于物質重新分類以及標注;對于混合物的“再適應技術進步”的介紹;以及在CLP標準下的幾個部門法規的緩沖期將結束,包括洗滌劑,油漆,電子電氣設備以及工人的保護。
對于化妝品產品法規的附錄也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法規會從2015年4月16日第一次生效,法規內容包括,對于常規化妝產品,對羥基苯甲酸丙酯和對羥基苯甲酸丁酯的被允許的最大濃度將會降低,同時,該兩個物質將在作為“駐留型產品”的嬰兒的尿布中被禁止使用。同樣的,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級異噻唑啉酮的混合物(MCI/MI)的使用將會從2015年7月16日以后,在身體乳之類的“駐留型產品”中被禁用,但是對于可沖洗掉的產品,在一定的濃度限制內仍然可以使用。
在歐盟法規對于食品接觸塑料的條款中,對于在塑料層或者瓶蓋和瓶塞的塑料圖層中除了塑化劑之外的添加劑的法規將會從2015年12月31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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