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盛(600352):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訴訟進展
證券代碼:600352證券簡稱:浙江龍盛公告編號:2021-031號
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訴訟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就股權估值做出判決。
?本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公司全子公司盛達國際資本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達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為被告。
?涉案的金額:原告Kiri公司要求盛達公司按照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機構確定的公允價值,收購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達公司37.57%股權,現法院判決截至估值日(2018年7月3日)該部分股權最終估值為4.816億美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本次訴訟主要系德司達公司兩方股東Kiri公司與盛達公司之間關于股權收購的訴訟,不會對德司達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對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2015年6月26日,原告Kiri Industries Limited(簡稱:Kiri公司)在新加坡共和國高等法院向盛達國際資本有限公司(簡稱:盛達公司)及德司達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簡稱:德司達公司)提起訴訟,起訴狀的主要內容:
Kiri公司指控盛達公司作為德司達公司的大股東和控股股東,在德司達公司的事務中一直采取壓迫Kiri公司的態度,并且/或者漠視Kiri公司作為德司達公司股東的利益。鑒于上述原因,Kiri公司要求盛達公司按照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機構確定的公允值,收購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達公司
37.57%股權;若未能達成收購,則Kiri公司將尋求一項法庭命令,要求對德司達公司進行清算。
2018年7月3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的《判決書》[2018] SGHC(I)06號,法院判決盛達公司按照認可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機構確定的公允價值,收購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達公司37.57%股權。
2018年8月1日新加坡共和國上訴法院正式受理盛達公司和德司達公司提出的上訴申請。
上述訴訟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的《關于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孫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2016-078號)、《關于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訴訟進展的公告》(2018-032號)及《關于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訴訟進展的公告》(2018-037號)。
二、本次訴訟判決的情況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收到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的《判決》[2021] SGHC(I)6,法院判決截至估值日(2018年7月3日),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達公司37.57%股權,最終估值為4.816億美元。
三、本次訴訟判決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判決僅為判決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達公司37.57%股權的最終估值,盛達公司將向新加坡共和國上訴法院提起上訴,若有后續進展情況公司將及時披露。本次訴訟主要系德司達公司兩方股東Kiri公司與盛達公司之間關于股權收購的訴訟,不會對德司達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對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
四、備查文件
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的《判決》[2021] SGHC(I) 6
特此公告。
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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