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指導意見(試行)》印發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關于印發浙江省紡織印染(數碼噴印)
綠色準入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經信局:
為加快推進我省紡織印染行業數碼噴墨印花技術發展和產業化應用,全面提高全省紡織印染行業綠色發展水平,現印發實施《浙江省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指導意見(試行)》,請遵照執行。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3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
指導意見(試行)
為加快推進我省紡織印染行業數碼噴墨印花(以下簡稱“數碼噴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應用,鼓勵采用技術含量高、污染排放少、能源消耗低的技術與裝備,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高我省紡織印染行業綠色發展水平,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原則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遵循推進減排、降低能耗、激勵先進、促進創新的原則,對符合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要求的紡織印染建設項目,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措施。
本指導意見適用于在浙江省內建設的新建、擴建、技改或搬遷的數碼噴印項目。項目建設內容均滿足生產工藝、指標體系等兩方面要求的數碼噴印項目,屬于本指導意見所指的綠色準入項目。
二、綠色準入生產工藝
本綠色準入指導意見所指數碼噴印,是針對紡織品的數碼噴墨印花應用,包括數碼直接噴墨印花工藝、數碼轉移噴墨印花工藝(數碼噴墨打印之后需要另行添加非生態環保型有機助劑的轉移噴墨印花項目除外)兩類工藝,不包括滾筒印花、平網印花和圓網印花工藝等其他印花工藝,且應滿足以下生產要求:
(一)數碼直接噴墨印花工藝:可包括織物上漿、數碼噴墨印花、蒸化、水洗、拉幅烘干、機械柔軟或預縮工序,且不含煮、練、漂、絲光、堿減量等污染排放較大的前處理工序及染色工序。
(二)數碼轉移噴墨印花:可包括織物復洗烘干、數碼噴墨印花、壓燙轉印、定型工序,且不含煮、練、漂、絲光、堿減量等污染排放較大的前處理工序及染色工序。本準入指導意見涉及的為數碼噴印配套的定型機、烘干機,不得用于其他非數碼噴印的紡織后整理加工。
三、綠色準入評定指標
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評定指標體系,包括單位產品的新鮮水取水量、能耗、排水量、VOCs和染整油煙排放等。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項目,應滿足下表中的相關指標限值要求。
(來源: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四、扶持政策
符合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要求的建設項目,可享受以下相關政策措施:
(一)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備案)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和項目所在產業園區規劃環評的工業項目分類可降級管理,原屬于三類工業項目管理的,可參照二類工業項目進行環境準入管理。
(二)對建設項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指標需求,在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基礎上,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予以支持,積極安排落實。
(三)鼓勵綠色準入紡織數碼噴印企業持續開展技改提升項目建設,對具有示范性的技改提升項目,列入省生產制造方式轉型示范項目計劃制造業綠色化轉型支持方向,擇優給予扶持。各級政府要制定相關政策,對符合綠色準入要求的紡織印染(數碼噴印)企業兼并其他印染企業給予支持。
五、附則
(一)本指導意見采用的行業政策或標準如有修訂,從其規定。
(二)除本準入指導意見外,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綠色準入項目應符合相應法律法規規定,滿足《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等相關政策要求。
(三)本指導意見自2021年4月25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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