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000971):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
證券代碼:000971證券簡稱:*ST高升公告編號:2019-91號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點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目前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如公司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3.2.1條規定的欺詐發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暫停上市,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立案調查的進展情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鄂證調查字201861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
2018-97號),并分別于2018年10月27日、11月27日、12月27日;2019年1月26日、2月27日、3月27日、4月27日、5月28日、6月27日、7月27日刊登的《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公告編號:
2018-112號(公告編號:2018-112號、2018-126號、2018-136號、2019-08號、2019-18號、2019-25號、2019-44號、2019-55號、2019-63號、2019-82號)。
公司正在積極配合調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結論性調查意見或相關進展文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如公司觸及13.2.1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將被停牌,直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在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及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風險性提示公告。
二、風險提示
1、目前公司存在違規對外擔保及共同借款事項,已構成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3.1條、13.3.2條規定的情形,公司將繼續督促接受違規擔保的關聯方盡快清償債務,通過正常法律途徑,力爭妥善處理并盡快解除上述違規事項。
2、公司聘請的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眾環審字(2019)011762號《審計報告》。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4號——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關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43號)。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
敬請投資者關注,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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