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尚鞋類重新分類可能會造成關稅加倍
美國海關計劃將進口到美國的時尚鞋類重新分類,這可能將造成運動鞋關稅稅率大幅度提高,并且會遭到品牌、零售商和進口商的嚴厲抨擊。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署(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提案將女孩和女性鞋(包括:一些具有密口鞋頭 (closed-toe)、封閉式鞋跟(closed-heel)和腳踝下(below-the-ankle)鞋款的女鞋重新分類,將其歸類在HTSUS 6404.11.90稅號項下,進口關稅高達20%,而不是列在現行稅號HTSUS 6404.19.90的非運動鞋項下,關稅僅有9%。對于先前NY N285583和NY N299433的裁決將被撤銷,以反映此次的更改。
反對此項計劃的美國成衣暨和鞋類協會(AAFA)表示,此舉將推翻過去數十年的先例、行業慣例和基本常識。
AAFA總裁兼執行長Rick Helfenbein致函《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署》的《貿易、法規和裁定辦公室》(Office of Trade, Regulations and Rulings),鞋類市場在過去幾年中經歷了重大的轉變,從而導致所謂的時尚運動鞋類別有著巨大的成長。
但他指出:「盡管時尚運動鞋和高機能性運動鞋可能在某些方面具有相同的特性,例如: 具有抓地力強的柔軟外底、減震緩沖中底和牢固密合,相似之處僅此而已。」
「此次有爭論的時尚運動鞋和所有款式的時尚運動鞋,均不適用于運動目的,該鞋顯然不是為運動目的而設計,倘若穿戴者以較劇烈運動方式使用它們可能會有受傷的危險。」
相反,他寫道:「如今,消費者擁有專門為特定目的而設計的鞋子:強調美觀的時尚鞋和適用于體育活動的運動鞋。區分使用目的至關重要。」
CBP在擬議撤銷的《第93-88號財政部裁定》(Treasury Decision 93-88)中指出,上述鞋子「適合從事體育活動」,因為它們均具有抓地力強的柔軟外底、減震緩沖中底和牢固密合的特性。因此,CBP認為,這款鞋應歸類為“運動鞋”。
但是,在HTSUS或TD 93-88,運動鞋的“定義”不存在。更重要的是,當今幾乎所有在市場上出售的鞋子都具有這些功能組合-包括正裝鞋、休閑鞋,甚至是女用高跟鞋。
該函繼續寫到:「但是,根據CBP的推理,目前市場上幾乎所有售出的鞋子都應歸類為運動鞋。」
Helfenbein總結表示:「本人敦促CBP應立即撤回此擬議撤銷案,并繼續將有爭議的鞋子以及所有相關的時尚運動鞋歸類為非運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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