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見義勇為救下被侵害女子 可能面臨幾十萬賠償?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關系處得好,有時候真比親戚還要親。但這需要鄰居之間互幫互助,當鄰居遇到危難時更應該伸出援手解救。然而福建福州的趙先生,因為幫了鄰居一個忙,自己可能要面臨坐牢的風險。
不久前的一天,他聽到樓下傳來女子喊“救命”的聲音,于是急忙下樓一探究竟。只見樓下的女鄰居正被一名男子侵害,男子一手扼住她的喉嚨,另一只手在她臉上毆打。
趙先生見女鄰居臉上已經是青紫一片,而且有些快喘不上氣來的樣子,于是上前拉開了男子。
受害女子表示,自己并不認識施暴男子,當時自己一個人回家,發現有人跟在身后。快速逃回房間后,該名女子便將房門鎖上,沒想到施暴男子一腳將門踹開,隨后對自己進行毆打,并說想要留下來過夜。
隨后該名男子便將受害女子打暈,想要脫下她的衣服。
令趙先生沒有想到的是,三天后他被公安局以故意傷害的罪名拘押進了派出所。
趙先生表示,在制止女住戶被侵害時,施暴男子對他打了兩拳,趙先生便一腳踹在了對方的腰上,卻沒想到這一腳竟造成對方內臟損傷,經鑒定傷殘達到二級。
趙先生也是十分崩潰,甚至有些后悔。因為在被拘留期間,正好趕上妻子分娩,在需要他的時候卻沒能在身邊。重要的是自己明明是見義勇為,卻反而遭到了這樣的對待。
他出來后咨詢了律師,律師告訴他,如果認定為見義勇為就沒事兒。而如果故意傷害罪成立,那趙先生要賠償男子20萬到60萬之間,而且還將面臨在監獄度過4年的處罰。
見義勇為、伸出援手,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正因為這些美德的存在,才讓我們看到了中國人民團結一致,互相幫助的美好景象。
法律設定這樣的界線之目的自然是好的,可以有效避免在制止一場犯罪的同時造成另外一次侵害。然而既要制止侵害,又要避免過度,恐怕已經超出了常人可以把控的范圍。
尤其是在打斗的過程當中,想要一腳出去之后既能制服侵害者,又不會對他造成身體傷害,也許只有專業散打運動員才能掌握好這個力度了。希望,法律可以給老百姓一個合理、人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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