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振興規劃政策實施效果分析及建議(四)
四、 《規劃》落實中有待解決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紡織工業在貫徹落實《規劃》及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過程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應該看到,當前國際市場環境更加復雜,市場形勢仍不樂觀。特別是國內資源要素約束加劇,新的倒閉機制已經形成。紡織工業長期粗放發展形成的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產能過剩、產業布局不平衡等問題依然突出。我國紡織工業經濟運行中新老矛盾和問題相互交織,穩定發展的基礎還不牢固,甚至還很脆弱。一些地方和企業還習慣于舊有的粗放型、數量擴張型生產方式。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加快紡織工業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任務還十分艱巨。因此,完成《規劃》任務,還必須充分認識落實《規劃》中存在的問題和急待解決的問題。
(一)出口政策還需加強和完善
從當前國際市場形勢看,紡織工業存在大量不確定的因素,紡織市場企穩向好的環境還很脆弱。這主要是因為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國際市場低迷的狀況,沒有真正改觀。世界經濟復蘇是一個緩慢曲折的過程,發達經濟體國內仍面臨增長內生動力不足、失業率居高不下、經濟復蘇計劃的實施還有一個過程,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等問題,金融危機的深層次影響依然存在;貿易保護主義,愈演愈烈。2009年1~10月,共有19個國家(地區)對我國發起102起貿易救濟調查。其中針對紡織產品的調查有22起,排在第二位。歐美等發達國家推出的“綠色新政”、“REACH”法案、“碳關稅”等國際規則,也將形成新的貿易壁壘;生產要素制約日趨嚴重。隨著全球經濟的復蘇,原油、棉花等大宗商品價格將在高位波動,帶動化纖、紡織原料價格上漲,紡織企業成本明顯增加;人民幣升值預期依然存在,對紡織服裝出口企業仍將形成較大壓力。面對諸多要素,紡織出口還未恢復到位,因此,出口政策還應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以提高紡織行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二)專項資金分配和使用需進一步優化
2009年,國家投入紡織工業的科技進步和技術改造專項僅有300多個項目。2009年,新增中央預算內資金中,安排紡織工業技改專項17.3億元。國家投入資金約占當年財政支持十大產業預算資金的6.7%,相對于具有5萬多戶規模以上企業的龐大產業規模來說,資金投入相對偏少。且資金使用采用切塊到地方的政策,在紡織工業不是支柱產業、對紡織行業重視程度不高的省區,紡織項目很難列入計劃,不利于《規劃》任務的推進。{page_break}
(三)金融信貸對多數中小企業尚未根本解決
《規劃》已經明確提出多項支持紡織企業融資的政策,紡織行業的融資情況也在部分地區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多數中小企業目前仍然面臨較大的融資壓力。2009年以來,紡織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僅有不到10%,大大低于往年水平,也遠低于全國制造業的平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體現資金缺乏仍是紡織行業面臨的重要問題。
(四)產業用紡織品擴大內需仍需政策助推
《規劃》特別強調促進產業用紡織品在水利、交通、建筑、新能源、農業、環保和醫療等領域的應用。2010年產業用紡織品行業結構的調整將關注注重環保,關注民生等熱點問題。主要是以要加強以環保紡織品、車用紡織品和與新能源相關的復合材料為重點領域的研究;尿不濕、口罩等也會成為行業增長點;農業新技術也要應用更多的產業紡織品。因此,這些領域都會加大對產業用紡織品的需求。但是,目前國內產業用紡織品下游應用產業的相關應用標準和規范的修訂和配套工作進展仍然緩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產業用紡織品行業發展和升級。
(五)自主品牌建設需要具體措施推進
當前,我國紡織企業自主品牌培育已經有了明顯進步,但整體上看,國產自主品牌成長尚處于起步階段。國內大中城市高檔紡織服裝市場大多還是被國際知名品牌占據,服裝出口也仍以低利潤的貼牌加工為主,自主品牌產品比重低,缺乏具有國際知名品牌及對出口營銷渠道的影響力和控制力,紡織服裝自主品牌國際化程度較低等,這些都嚴重制約我國紡織服裝自主品牌的成長。培育自主品牌在提升產品文化時尚品位尚存在較大差距。
盡管《關于加快推進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已經明確支持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為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提供金融服務;扶持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拓展海外市場;加大服裝、家紡自主品牌保護力度等。但是,仍然缺少強有力的具體推進措施和相關部門之間的銜接性及連貫性。目前,對如何以市場化手段指導和推動紡織行業自主品牌建設,仍處在薄弱環節,仍需加強切實可行的研究和推進。
(六)完善公共服務支持政策
紡織行業以中小企業為主,產業分散度很高。國家專項資金主要面向行業中的優勢企業,廣大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調整升級缺少有力推手。行業公共服務平臺是集質量檢測、產品設計開發、信息化、現代物流、技術管理、社會責任推廣、人才培訓等多項功能于一體的現代生產性公共服務項目,面向廣大中小企業加強服務,是提高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水平、推進行業全面調整升級的重要手段。《規劃》明確提出支持面向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但目前為止仍沒有出臺具體政策加以落實。政府要真正下大力完善產業集群,完善創新體系,促進公共服務體系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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