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服裝出口企業又面臨新一輪的貿易壁壘
“讓消費者不會因服裝消費者購買了原產于第三國的產品。”日前,歐盟議員以此為由起草了一份“在歐洲出售的服裝須強制性標準原產國標簽”的議案并獲高票通過,“對于石獅眾多服裝出口企業而言,這不是好消息。”石獅市質量技術監督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與美國、加拿大等對原產國即“made in”標簽都有嚴格規定的國家相比,在這份議案通過之前,歐盟的原產國標簽僅為自愿性。在歐盟單一的紡織品服裝銷售市場上共有48類紡織纖維(其中包括18種天然纖維和30種人造纖維),而歐盟現行的紡織品標簽法規僅適用于這48類紡織品名稱的協調和紡織品纖維成分標簽,對原產國標簽并沒有做出強制性規定,“以前我們一般都按照國外客商的要求進行標簽,大多數都是made in china。”靈秀一家外貿企業的營銷副總李先生介紹,除了標簽“made in china”,他們也曾標注過歐盟其他國家。在歐盟這份議案通過之前,如果其所生產的服裝出現問題并要求召回,該企業往往會與下單的外國客商進行協商且由后者賠償大部分,“但這份議案成為法規出臺之后,所有的風險都轉嫁到我們身上了。”李副總表示,對歐貿易再增壁壘對于石獅一些經歷金融危機的慘淡經營、慢慢步入恢復期的出口歐盟的服裝企業而言,議案獲通過無疑是“雪上加霜”。
“石獅有對歐出口業務的服裝企業要在標識檢驗方面下功夫了。”業內人士方先生稱,自2009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發文停止對出口紡織品服裝實施標識查驗以后,出口紡織品服裝的標識不再列入檢驗檢疫部門的查驗項目,但如今,隨著歐盟將“標注原產國標簽”重新提上議程并要求在今后的貿易中強制實施,包括質檢部門以及石獅出口企業必須再度重視標識檢驗,“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增強標簽意識,密切關注歐盟原產國標簽制度的進展情況。”方先生表示,除此之外,企業還需進一步提高自我檢驗能力,嚴把質量關,在服裝出口之前送到權威機構進行檢驗,避免因服裝標簽標識不符合要求而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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