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拖垮一個鞋企
今年5月1日,關于溫州鞋都一期浙江別克鞋業老板跑路、其父母為兒子詐騙巨款的消息在網絡上瘋傳。
如今,浙江別克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仍在潛逃,而他的父母因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站在了被告席上。
昨天,鹿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此案。庭審中,老夫妻不斷拭淚,說,如果有能力,愿意將所有錢都還給債權人……
非法吸儲7600余萬元
月息最高達7分
浙江別克鞋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冊資金581萬元。
“我們是家族企業,公司設立時規模比較小,只有一條生產線,后來為了擴大生產規模,我們將廠房搬遷到了鞋都一期。”張母交代,她在公司里管財務,兒子張某負責鞋樣生產、管理公司,財務上的事情,他未曾插手。
張父則供認,他在企業里并不負責具體事宜,只是當公司出現資金困難時,由他和老伴出面融資,幫兒子渡過難關。
公訴機關指控,張母、張父伙同兒子張某,于2002年起以別克鞋業資金周轉、廠房擴建、發工資等理由,非法向朱某、王某、余某等40余人借款達7600余萬元,并約定1分至7分不等的利息。期間,曾陸續歸還1405萬元。2012年4月,因無力償還債務,三人逃離溫州。
隨后,張母在銀行辦事時被公安機關抓獲。張父得知妻子被抓的消息后,于7月15日主動投案。
在昨天的庭審中,張父表示,這40多名借錢給他們的人,有些是朋友,有些是朋友的朋友。欠條上,借款人的署名大多為張父、張母。經公安機關證實,浙江別克鞋業有限公司的財務賬冊已經遺失,無法審計,兩名被告人名下的財產已經被凍結。
張父說,現在他名下只有一套房產,再沒有其他財產,實在沒有能力還錢。而兒子張某個人名下的一輛保時捷汽車,已被一名債權人拖走抵債。
“一年到頭,我們只在每個月的1日休息,其余時間都在廠里工作。”張母一邊拭淚,一邊訴說,公司成立至今,他們將租來的廠房由原先的幾千平方米增加13000平方米,流水線增設到六條,借來的錢基本都花在了這些方面。而隨著原材料漲價、人力成本增加、市場低迷等因素,扣除費用,公司幾乎沒有盈利。
張父辯稱,雖然他更換了手機號碼,但是,“我沒有逃,只是去江西、杭州等地去找我兒子了。”
罪與非罪
成為法庭辯論焦點
在當天的庭審中,張母、張父對主要的指控事實供認不諱,并反復表示內心愧疚。
張母、張父的辯護律師則認為,兩人借款的動機,是為了企業生產發展需要。主觀上,他們想要擴大生產扭虧為盈,將借款本金和利息一次性還清。實際上,他們也依約支付利息。但是客觀上企業經營不利,借款本金與利息像滾雪球一樣,導致最終無力償付。他認為,二人的行為是當前特殊的經濟形勢造成的,法律對于民間借貸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認定界限不明,他們也無法預計自己的行為會構成犯罪。而他們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罪行,張父又有自首情節,懇請法院作出公正審判。
公訴機關則認為,張母、張父不是合法的金融機構主體,卻通過“朋友介紹朋友”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公眾群體宣傳、吸收存款,支付高額利息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不是民間借貸行為。被告人法律意識淡薄并不能成為不構成犯罪的辯解理由。
同時,公訴人提出建議,辦企業應當量力而行,為盲目擴大生產而到處借錢以致無力償還,是飲鴆止渴,最終害人害己。法院沒有當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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