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貓被“印”在日牌服裝上 貓主人要求產品下架
寵物貓有30萬微博粉絲
“瓜皮”是一只母貓,它的主人“瓜皮媽”為它開設了一個微博,叫“@瓜皮的id醬”。每天,主人都會上傳“瓜皮”的萌照或者GIF動圖。因為造型獨特、表情萌動,從2010年7月開通微博至今,“瓜皮”已經擁有了33萬多的粉絲。
19日,一名粉絲告訴“瓜皮媽”,從日本品牌tutuanna的微信公眾號上看到:2月19日-2月25日進行“流行預測”投票活動,讓網友給3套家居服投票,看哪一套人氣最高。其中一套“寫真喵系列家居服”印得似乎就是“瓜皮”,服裝有兩種顏色,上衣299元,短褲159元,連衣裙299元。
“瓜皮媽”查找后發現,果真是“瓜皮”。“瓜皮媽”特意翻出了原圖給記者對比,是她2011年9月親手拍攝的,當時“瓜皮”戴著友人做的小熊帽子。“很多網友覺得可愛,拿這張圖做頭像。”沒想到現在這張照片出現在tutuanna衣服上。當天,“瓜皮媽”便將此事發到了微博上,并@tutuanna稱,“你們拿著我家瓜皮的肖像做生意有問我一聲嗎”
貓主人只要求將產品下架
根據tutuanna官網介紹,tutuanna在日本有200余家店鋪,是以襪子,內衣為主的制造零售企業,產品風格可愛。tutuanna2008年進入中國,設立上田商工(上憨服飾商貿有限公司,中文名定為“趣趣安娜”。發展到現在,上海共有9家店鋪,分別入駐久光百貨、美羅城、正大廣場等商場。
“瓜皮媽”稱,自己也經常光顧tutuanna,“是比較知名的牌子,做出這種事我很難理解”。她表示,一直不希望“瓜皮”參與商業活動。“已經有很多人問我要它的照片,我都沒答應。之前曾義賣過它的東西,但收到的錢也都捐掉了。“瓜皮媽”還稱:“我不需要賠償,只要他們那套產品不要上架銷售就好。”
商家表示將銷毀原件
19日20時,在“瓜皮媽”發出微博的7個小時后,擁有5萬多粉絲的tutuanna官方微博有了反應:我們已經關注到某博主在新浪微博上提出的本公司已下架商品的貓咪圖片所涉及的圖片著作權問題。我們也立即與部分商品的設計公司取得聯系,并正在積極確認該作品版權狀況。“瓜皮媽”也表示,19日當晚23時,已經有人與她協商處理此事。
事發次日,記者前往久光百貨,沒有找到相關印有“瓜皮”頭像的商品,店員證實,已收到公司下架退回的通知,所以現在不賣了。記者又前往長寧龍之夢的tutuanna店鋪,店員也稱,這套新品本應到貨,但前一天突然收到郵件通知,要求還沒到貨的暫停送貨,已送到的全部撤貨,“全上海現在都買不到了”。與此同時,20日晚20時,tutuanna的微信投票活動終止,原因是“商品調整”。
21日13時,tutuanna官方微博再次發聲,“我們已經和@瓜皮的id醬(瓜皮的主人)取得了聯系,通過友好協商,得到了對方的理解。非常感謝關注此事的粉絲們,并且要求企劃公司即日起停止使用瓜皮的版權內容,銷毀原件處理。我們就此事給“瓜皮媽”造成的影響深表歉意。”
至于為何會使用“瓜皮”的照片、設計師是否來自日本、已經銷售了多少等問題,工作人員表示仍在調查中,無法回答,一旦有進展,會在官方微博發布。
[律師觀點]
寵物沒有肖像權,主人拍照有圖片著作權
擁有30萬粉絲的“瓜皮”究竟有沒有肖像權主人“瓜皮媽”可以主張什么權益煒衡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張勇律師表示,我國肖像權的保護對象目前為止僅僅是人,動物的肖像沒有被列入保護的范疇。 “根本的原因是,人有特定的長相、身份信息等,具有可保護性,而動物不具備這些特征,很難區別于其他。當然也有特例,當一個動物特征明顯、有經濟價值時。比如南非世界杯期間神奇的預言家章魚保羅,有特定的名稱、長相。如果有人拍了保羅的照片,去做成產品、注冊商標等,就不行。但我國幾乎沒有這種案例。 ”
“瓜皮”擁有30萬粉爽算不算保羅一類的名動物呢張勇這樣解釋:“‘瓜皮’本身不具備高度的識別性。是因為主人,即圖片的拍攝者,加入了服飾搭配、取景等藝術創作,讓照片有了吸引人的特制,才累積了粉絲。所以核心是在圖片上,而不是動物本身。 ”但“瓜皮”的主人作為拍攝者,對拍攝的作品享有圖片著作權。在張勇律師看來,商家的處理很及時。 “如果不及時處理,圖片的著作權者遇到這種問題,可以向商家主張相應權益。如果商家是向圖片供應商合法購買的圖片,支付了相應對價,那么商家可向圖片供應商進行相應追償。 ”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