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的“1039”尚需時日
7月1日,海關總署發布2014年第54號公告,決定正式啟動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增列“市場采購”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039”,而過去義烏貿易一直沿用的“旅游購物”(“0139”)監管方式最終將退出歷史舞臺。但要在義烏熬到“1039”正式啟用,恐怕還需一段時間。
8月初,將7月報關的貨物結匯之后,義烏某外貿公司負責人王先生便開始忙于將通過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的貨物申請報關。海關總署2014年54號公告現在對王潤波的外貿業務并沒有帶來太大的影響。“代碼‘1039’還沒有開始使用,依然在用代碼‘0139’。”王先生告訴筆者。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54號的要求,自市場采購“1039”監管方式正式實施之日起6個月后,實施地區不再使用旅游購物“0139”監管方式。然而,市場采購“1039”監管方式想要正式實施還有一些其他條件。根據海關總署2014年54號公告要求,“公告內容在市場采購商品認定體系、涵蓋市場采購貿易各方經營主體和貿易全流程的市場綜合管理系統驗收合格及不適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商品目錄公布后,正式實施,具體實施日期由杭州海關另行發布。”。
“目前市場采購商品認定體系和市場綜合管理系統在研發運行中尚存在一些難題,具體什么時間能搞定市場采購認定體系,并順利完成市場綜合管理系統實現驗收,都還沒有確定。”一位了解義烏市場采購貿易方式運作內情的人士告訴筆者。
眾所周知,義烏小商品“小、散、雜”特點十分明顯,一個出口集裝箱就涉及上百種商品,相當于一個小超市。可一張報關單卻最多只能報5個品種貨物,義烏商品如何填報,是讓海關監管頭疼的一大問題。另外,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出口商品,因為沒有進項抵扣,征退稅不銜接、一般納稅人管理認定十分困難。一些商品出口已在內貿環節完成,如何結匯又成為一大難題。
“之前在義烏,諸多外商辦事處,按規定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然而實際上都在從事貿易活動,很容易出現‘賒賬跑路’現象。”浙江東邦律師事務所楊忠誠律師告訴筆者,即便外商投資合伙企業,也存在對外貿易經營資格、進出口業務報關辦理、外匯結算賬戶開放、就業許可獲取及稅收等方面諸多政策不配套的問題。“在義烏采購小商品,以異地公司名義報關出口,之前在義烏市場甚為流行。通俗點說,就是出口的賬記到了別人頭上。”
另外,在外貿依存度為65%的義烏市場,匯率變動對市場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過去由于大多數境外采購商沒有取得對外貿易經營主體資格,無法在貿易項下開設外匯結算賬戶,只能通過境外自然人外匯儲蓄賬戶,或借用其他通道收匯、結匯。外商資金安全既缺乏保障,又不利于外匯管理。
“我們每個月400多個貨柜的出口量涉及金額達上千萬美元,但由于過去都是通過異地外貿公司出口,收匯、結匯時也得通過他們,非常不方便。”而匯率走勢更是牽動陳先生的神經,“公司的利潤率大概是8%,人民幣每升值一個百分點,利潤就縮水一個百分點。”
面對義烏一系列外貿問題,轉型的呼聲早已高漲,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也試驗已久,但仍遲遲未能徹底落實。
今年7月,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三部委多次到義烏調研,核心內容就是市場采購認證體系和市場管理系統,但是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在實施細節上許多相關方還沒達成一致。“海關與其他相關部門對市場采購認證體系的看法都不一樣,而商戶和外貿公司對認證體系和管理系統的操作也有很多困惑,擔心由此會增加更多的手續。更何況還涉及到系統開發以及應用的費用問題。”據介紹,盡管開發認證體系和管理系統的相關投入都是由政府部門承擔,但具體實施過程中很可能需要外貿經營戶負擔一部分費用,例如購買使用管理系統所必須的U盾。“一個U盾大約需要好幾百塊錢,很多經營戶對此有不滿情緒。”
據楊忠誠律師介紹,義烏小商品買賣競爭比較激烈,是明顯的買方市場。外商訂貨很多都是賒銷,有的僅付20%的定金,絕大部分也都是在交易完成后一兩個月才付清全部貨款,導致義烏拖欠貨款的糾紛非常多。另一方面,由于義烏商戶在與外商達成交易時,很多對外商提供的信息難辨真假,也常常出現貨物詐騙。
“等海關的監管系統建立起來,各種憑證、身份證、護照都要通過市場采購貿易綜合管理系統與海關實現數據聯網共享。這樣的話就算欠款、騙貨也可追溯。”楊忠誠認為,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主要是限于義烏市場采購的商品,要將該外貿方式控制在義烏區域內,海關也必須開發這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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