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棉花目標價格制度改革試點取得的成效顯著
新疆棉花目標價格改革從2014年開始啟動,至今已經進入第三年。經過我們綜合評估,取得了重大成果。總體上看,新疆用棉花目標價格制度解決問題的方式是科學合理的,新疆棉花目標價格制度改革試點的效果具有可持續性和可推廣性。
一是在理論上有創新,明確棉花具有特殊性,市場和政府都要發揮作用,市場決定價格,政府決定補貼。
二是在實踐中解決了問題,包括國家以高價臨時收儲棉花、庫存棉花不斷增加、財政潛虧增加和不合理地抬高了下游紡織等企業的原料成本、低價進口棉花進入國家庫存等,實現了補價分離、國內外棉花價格接軌,保護了農民利益,幫助了紡織業發展,發現了真實情況,促進了 “有毒產能”退出。
三是開創了我國農業支持保護政策的新機制,建立了一種新型的市場損失補助制度,財政資金使用的針對性、效率和可控性大幅提高。
新疆通過組織實施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試點,已形成了一套獨特、完整、重要而寶貴的經驗做法,主要是堅持注重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堅持加強組織領導與加強技術支撐相結合、堅持按統一標準補貼與適當兼顧特殊相結合、堅持搞好制度設計與建立強有力工作隊伍相結合等,對全國下一步改革具有借鑒意義。
從新疆改革試點看,需要進一步解決的主要問題是:
第一,制度隱含內容多,認識不統一。新疆試行的棉花目標價格制度,在性質上是一種新型的棉花市場損失補助制度,既有明確顯示的制度規定,也有大量的沒有明確顯示的重要內容,但一些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學者對這個制度的認識和解讀還很不到位。特別是國家財政對新疆棉花目標價格改革的補貼支出客觀上是有總量預算限制的,但由于沒有公開顯示,導致很多人從根本上忽略這個因素的作用。
第二,完全取消臨時收儲制度有缺陷,隱含棉花市場周轉失靈風險。臨時收儲制度有目標價格制度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建立目標價格制度后,有必要重新考慮對臨時收儲政策的利用,實行保留和改造相結合。
第三,沒有對個人和單位補貼設置最高限額,補貼申報者無繳費,不僅在加大經營規模較大的生產者的市場責任、從整體上提高國家財政資金作為一種稀缺資源的配置效率方面可以進一步改進,而且在從成本內生化入手發現、規范和管控成本,探索引入專業化機制降低制度操作成本方面可以進一步改進。
第四,農業數據建設管理不完善,制度的法制化程度不夠。主要是農業生產方面的數據太少,基本上就是棉花種植面積,缺乏棉花生產品種、質量、區域、耕地類型、種植方式等相關信息,同時對數據提供責任、數據修正、數據失真追查及處罰機制等管理規定還不完善。目前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棉花數據不包括所謂非農用地的部分,對市場形勢的研判的影響很大,但并沒有進行相關調整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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