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查扣上千件軍服服飾
9月20日,由新疆軍區、自治區工商局、自治區公安廳組成的聯合檢查組,在建國路、青年路、商貿城等地的勞保用品店開展了軍服管理整治行動。當日,檢查的100余家商戶違規銷售的上千件軍服服飾被查扣。
20日11時,在建國路的一家勞保服飾店內,一個兩三米長、0.5米寬的“軍警抗菌皮鞋”廣告牌張貼在顯眼位置,牌匾上以身著公安和武警服裝代言的宣傳。
“牌匾里不能含‘軍’字,更不能公然用國家執法人員形象做廣告。”自治區工商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法局檢查一科科長陳軒波告知店主后,拆除了牌匾。隨后,在該店隔壁銷售各類軍服的店鋪中,執法人員從中查出了07式作戰靴、皮帶、襪子等物品,帶有軍隊標識。
商貿城附近的一家勞保用品店內查出了做工粗糙的作訓鞋600雙,這款軍鞋的樣式是目前部隊官兵使用的作訓鞋,被執法檢查組確認為假冒作訓鞋。新疆軍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市面的這些軍服仿制品流入社會影響了軍人的形象,當日檢查主要是針對帶“軍”字的牌匾、國家執法人員形象做廣告宣傳,以及商家銷售07式軍服、軍鞋、軍帽、作訓大衣、皮帶等。
據了解,《軍服管理條例》規定,非法買賣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非法生產、銷售軍服仿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物品和違法所得,處1萬元至10萬元的罰款。
陳軒波介紹,從去年至今,執法部門查處過50余起涉嫌違規銷售軍服的案件,查扣一萬余件07式軍服及相關標識,此次檢查中未涉及07式服裝,主要涉及軍用標識。此外,市民也不得穿著07式制服,不得佩戴相關的帽徽、領花、肩章等,還禁止穿著各時期的軍服,包括紅軍時期的軍服、八路軍等軍服進行營利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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