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服飾——旗袍文化
滿族的服飾,隨著時代變遷和情趣愛好的演變,也不斷變化。民國年間以后,其變化尤為明顯,但仍可看到它沿襲的痕跡。
旗袍,滿語稱“衣介”。分為單、夾、皮、棉四種。這種“衣皆連裳”(古代上為衣,下為裳)與漢族的上衣下裳的兩截衣裳有明顯區別。它是滿族男人喜著的服飾,也叫大衫、長袍。滿族婦女穿的旗袍,樣式美觀大方,講究裝飾,領口、袖頭、衣襟都繡有不同顏色的花邊,有的多至十幾道,穿起來勻稱苗條,婀娜多姿。有一種女式旗袍叫“大挽袖”,把花紋繡在袖里,“挽”出來更顯得美觀。辛亥革命以后,旗袍也為漢族婦女普遍著用。
經過不斷改進,旗袍一般式樣為:直領,右開大襟,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并有長短袖之分,旗袍上裝飾最精巧的要算花邊。清初鑲邊較狹,顏色較素。至清末衣緣越來越闊,花邊也越滾越多,從三鑲三滾、五鑲五滾,發展到“十八鑲滾”。還有在衣襟及下擺處用不同的珠寶,盤制成各種花樣。或挖空花邊,鑲上各種圖案。這類衣服,由于服飾太盛,穿在外邊幾乎看不清原來的質地。清代婦女穿旗袍時,還要穿花盆底鞋,高四五寸,形狀上寬下圓,形似花盆,故俗稱“花盆底”。又因其底的中間鑿成馬蹄式,踏地時印痕像馬蹄,所以又叫“馬蹄底”。
現代旗袍在滿族旗裝的基礎上進行了改良,并成為中國女性傳統的服裝。它選料精良,剪裁得體,講究沿邊、盤扣精美。穿上它,能較好地體現東方女性窈窕的身段和典雅端莊的風度。因此不少外國服裝設計師說它集中表現了中國服裝設計的傳統審美意識,稱它為中國服裝設計的智慧和結晶。旗袍作為宴會及其他莊重場合的禮服,尤顯風姿綽約,因而,旗袍的美又富有另一含義:既有對出席場合和主人表示尊重之意,又包含了對民族服裝的喜愛之心,同時還顯示了與眾不同、超凡脫俗的個性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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