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服飾文化簡析
宋朝服飾不再艷麗奢華而是簡潔質樸
宋朝建立于公元960年,統一的社會局面帶來了宋朝經濟的繁榮。“偃武修文”的基本國策,使程朱理學逐步居于統治地位,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人們的美學觀念也相應發生變化,服飾開始崇尚儉樸,重視沿襲傳統,樸素和理性成為宋朝服飾的主要特征。
宋朝服飾在色彩上,強調本色,在服飾的質地上主張簡樸
宋代理學是以儒家經學為基礎,兼收佛、道思想形成的新儒學。它對宋代服飾產生較大的影響。它強調封建的倫理綱常,提倡“存天理,去人欲”。在服飾制度上,表現為十分重視恢復舊有的傳統,推崇古代的禮服;在服飾色彩上,強調本色;在服飾質地上,主張不應過分豪華,而應簡樸。宋代各朝皇帝還多次重申服飾“務從簡樸”,“不得奢華”。
宋朝服飾崇尚儉樸
特別是對婦女服飾要求尤為嚴格,一改唐代婦女服飾袒胸露背的風尚。并在寧宗嘉泰初年,將宮廷中除帝王后妃外,婦女所用的金石首飾,集中放火焚燒,以此警示天下。再如宋代初年婦女的發式承晚唐五代遺風,以高髻為尚,這種高髻的梳成,大多摻有假發,有的直接用假發編成各種形狀的假髻,用時套在頭上,這就違背了理學關于服飾簡樸的原則,因而《宋史•輿服志》曰:“婦人假髻并宜禁斷,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可見,在程朱理學影響下,宋人的服飾是十分拘謹和質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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