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服裝服飾審美變化的發展過程
中國古代的先民從服飾起源之始,就已將其生活習俗、色彩愛好以及種種文化心態、宗教觀念,都沉淀于日常生活的服飾穿戴之中,構筑成了服飾文化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雙重內涵,開創了中華嗎民族服飾文化的先河。
服飾作為一種文化心態,貫穿了中國古代各個時期,從服飾的演變可以看出歷史的變遷,經濟的發展和中國審美意識嬗變。服裝作為一種文化載體,它的發展和演變,是與民族和歷史沿革息息相關的,收到當時的政治、經濟、思想觀念等的深刻影響。
一、中國古人的服飾審美意識深受古代哲學思想的影響
“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中國古代文化之精髓,是儒、道兩大家都認可并采納的哲學觀,是中國傳統文化最為深遠的本質之源,這種觀念產生了一個獨特的設計觀,即把各種藝術品都看作整個大自然的產物,從綜合的,整體的觀點去看待工藝品的設計,服飾亦不例外。
這種設計觀在我國最早的一部工藝學著作《考工記》中就已記載,《考工記》說:“天有時,地有氣,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為良。”對服裝而言,則指服裝的著裝季節,著裝環境,及衣料的質地和剪裁手法,只有這四者和諧統一,才有精妙設計。
《周易》中肯定了人與自然的統一性,肯定了人與自然的交融性,即人不僅是自然產物,人的一切活動從道德修養到功利實踐,都必須遵循自然的啟示,受自然規律的制約,而且自然中也透著人的因素。
自然本身往往具有社會道德的啟迪意義,在這里人與自然間往往不存在絕對隔離的鴻溝,二者互相影響滲透,人與自然遵循統一的法則,天地自然也具有人的社會屬性,同時又包含了與人事有關的倫理道德,表現在審美情感上就是偏感性的。
在中國古代哲人看來,人是形和神的統一,即肉體與精神的統一,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因此不論道、儒都主張精神與肉體兼并,美與善合壁,而服裝正是體現人和物之間的審美和諧和自然表現形式的外化,這種審美情感意識傾向外露于服裝也是合乎“自然”之道的。
魏晉時期竹林七賢放蕩不羈的形骸,重神理而遺形骸,所以表現在服裝上往往不拘禮法,不論形跡,常常袒胸露臍衣著十分隨便。
二、一定經濟基礎上形成的意識形態直接影響到服裝的審美思想
春秋戰國時期,由于七雄爭霸,各自為政,造成了百家爭鳴學術論戰,產生了以孔孟為代表的儒家,以老莊為代表的道家,以及墨、法等各學派,從而不同派別的意識形態滲透到服飾美學思想中產生了不同的審美主張。
如儒家倡“憲章文武”“約之以禮”,墨家倡“節用”,“食之常飽,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麗,居必常安,然后求樂”,法家韓非子否定天命鬼神的同時,提倡服裝要崇尚自然,反對修飾。魏晉時期是最富個性審美意識的朝代:“褒之博帶”是魏晉南北朝時的普遍服飾,其中尤以文人雅士居多。
魏晉時期是歷史上經濟、政治最為混亂的年代,但在精神上卻是極自由解放,最熱情的年代。文人意欲進賢又怯于官海沉浮,只得自我超脫,除沉迷于酒樂之外,便在服飾上尋找宣泄,以傲世為榮,故而寬衣大袖,袒胸露臂,魏晉時期,倡談玄學之風,認為天地萬物以無為本,強調返本歸真,一任自然。
最有名的竹林七賢,主張道家的“自然主義思想,抨擊虛偽的儒家名教,還以蔑視朝廷,不入仕途為瀟灑超脫之舉”。表現在裝束上則是袒胸露臂,披發跣足,以示不拘禮法。
唐朝的服飾則是對美的釋放,對美的大膽追求,其服飾色彩之華麗,重裝飾,女子衣裝之開放是歷代沒有的,即使是現代人也為之驚嘆不已,望塵莫及。周詩:“慣束羅裙半露胸”,即似描繪這種裝束,這是中國古代裝束中最為大膽的一種,足見唐人思想開放的程度。
服飾風格是與現實分不開的,唐朝經濟繁榮,手工藝發達,對外交流頻繁,博采眾長,建立國度之多,堪稱中國古代的“巴黎”。
唐朝比以前任何朝代又增加了新的審美因素和色彩,唐代審美趣味由前期的重再現、客觀,重神形轉移到后期的重表現主觀、意韻、陰柔之美,體現了魏晉六朝審美意識的沉淀。
唐代前期轉向后期的歷史過程中,人們社會意識和精神狀態也發生著深刻的變化,“原來那種朝氣蓬勃奮發向上的激情,漸漸被老成持重,憂患重重的顧慮所取代,先前那種能動的對外在世界的探索與感受漸漸地轉變為被動的對內在精神世界的感受與體驗。
從而使審美中那種大刀闊斧,真率奔放的陽剛之氣不得不讓位于細膩含蓄朦朧的陰柔之韻”,(引自《六朝美學》)此種審美傾向的轉變,是與當時唐朝由盛轉衰的經濟和舉國上下興頌佛法這一時代背景是密不可分的。
宋朝時,宋人受程朱理學的影響,焚金飾,簡紋衣,以取純樸淡雅之美,而明代是中國古代服裝發展史上最鼎盛的朝代,服飾華麗異常,重裝飾。這是因為明朝已進入封建社會后期,封建意識趨于專制,趨向于崇尚繁麗華美,趨向于追求粉飾太平和吉祥祝福。
因此,明朝在服裝上盛行繡吉祥圖案。此外,明代中期南部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發達的手工業和頻繁的對外交流,使其服飾從質料到色彩到圖案追求艷麗,形成了奢華的風氣,到了封建社會末期,西洋文化逐漸東漸,留學生脫長袍馬褂,換西裝革履,也都與當時所處社會的意識形態變化有密切聯系。
三、“等級性”是階級社會的標志,對古人的服裝審美意識的影響貫穿了古代社會的始終
服裝就如同一種符號,古代社會中服裝有嚴格的區分,不同的服飾代表著一個人屬于不同的社會階層,這就是“禮”的表現。《禮記》中對衣著等級作為了明文規定:“天子龍袞,諸候如黼,大夫黼,士玄衣裳,天子之冕,朱綠藻,十有二旒,諸候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以此人為責也。”
《周禮》中記載:“享先王則袞冕,表明祭禮,大禮時,帝王百官皆穿禮服。”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對服裝的“禮”性功能亦有精辟見解。如儒家提倡“憲章文武”約之以禮,這種觀點的提出是其與其封建等級制度的捍衛者的形象密不可分的。
這種“禮”的功能還表現在服裝的色彩上,如孔子曾宣稱“惡紫之奪朱也”(《論語陽貨》)因為朱是正色,紫是間色,他要人為地給正色和間色定各位,別尊卑,以鞏固等級制度,歷史上“白衣”、“苞頭”、“皂隸”、“緋紫”、“黃袍”、“烏紗帽”、“紅頂子”等等都是在一定時期內,某種顏色附麗于某種服飾而獲得了代表某種地位和身份的例子。在每個朝代幾乎都有過對服飾顏色的相關規定。
縱觀中國古代服飾的發展,我們可以清晰看到各朝各時期中國古人審美意識對服裝的影響,服裝從最早的功能性——遮羞、敝體,經過歲月的流逝與歷史的演變,從等級制度的代言人,到后來標榜個性的象征物,已經走過了漫長的歲月,而審美意識貫穿其中,了解這一點,對我們進行現代服裝設計也是大為有益的,只有緊抓時尚脈搏,吸收傳統文化之精華,了解現代人之審美情結,才能設計出中國民族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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