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七匹狼店主以假亂真,兩年獲利近百萬
為了牟取暴利,私自進購繡標及吊牌制作假名牌。近日,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步行街“七匹狼”服飾專賣店店主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
據介紹,被告人陶某某與其父親在牡丹區步行街經營“七匹狼”服飾專賣店。自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二人為了盈利,經預謀后,先后從北京、鄭州等處購進相關服飾、繡標及吊牌,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假冒“七匹狼”衣服,在其經營的“七匹狼”服飾專賣店內進行銷售。
自2013年11月份至2014年3月份,共銷售假冒的“七匹狼”品牌服飾584件,價值人民幣82.5萬元。案發后,在該專賣店內扣押假冒“七匹狼”品牌服飾838件,價值人民幣64.7萬元。
牡丹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陶某某伙同他人未經許可,在其銷售的衣服上使用與福建七匹狼實業有限公司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
近日,牡丹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陶某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扣押在公安機關的838件假冒“七匹狼”服飾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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