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業內外品牌之較量:狼真的來了2
首先,他認為不能單純將境外品牌持有者與國內品牌經營者之間以簡單的授權與代理關系進行論斷。他們的合作基礎是優勢互補,通過獨立掌握的優勢資源及可利用渠道進行對接,將各自提供的支持資源進行最大化的表現。應該說,正是各取所需的關系才會造就這種授權與代理的關系。此兩者通過獲取利益再分配的原則進行合作經營。在此過程中,中方不僅僅能夠獲得該品牌在市場運營中的分配利潤,還可以得到自己所不具備的品牌管理技能、品牌拓展技能、品牌形象創建技能以及企業自我形象的提升。因此,也可以說是對自我能力的一種補充過程,而中國服裝經營者在這個過程中的學習及仿效能力卻是極強的。
其次,他認為除部分品牌在進入中國市場之前已然被消費者所熟知,能夠快速得到消費者認同外,大多數服飾品牌在中國消費市場的推廣初期也曾是步履艱難的。因此,與其說中國代理企業看中的是其所擁有的品牌,還不如說是更為看中其所擁有的產品設計研發能力。眾所周知,現代時尚潮流的發源地在歐美,時尚的生活文化及先進的設計理念是其能夠引領服飾發展的源動力。拋開商業道德單從商業利益的角度去看待,很多中國服飾品牌企業在經營初期雖然是看似為國外老板打工:不僅出人出錢,還要打著別人的品牌去賣別人的產品,而所獲得的利潤還不及品牌持有者的10%。然而,當中國服飾企業在合作經營一段時間后,通過代理這種關系掌握國外設計研發流程及部分人力資源渠道后,便可以自組產品設計供應系統,完成整個品牌流程中的產品體系創建,為自創品牌打下基礎。所以,這種代理行為也可以看作是代理企業自我獨立發展前的蜇伏。
鄭磊說,中國的服裝服飾行業不同于日化及電子行業,在這兩個行業中的確產生了國外品牌一枝獨秀及至形成市場壟斷現象,或者是通過收購、參股及合營的方式在滲透進中國市場后形成對原國內品牌的打壓及排擠行為。中國服裝經營者及消費市場的特點決定了這種現象很難出現:中國服裝界內的從業人士一直都有自我創業的傳統,且進入門檻較低、行業資源也比較有限,這就造成了服飾品牌林立、市場競爭激烈的中國服裝行業現狀,雖然整體實力有限,但妄想通過簡單方法進行大份額占取卻很難實現。而另一方面,則是中國消費市場的不均衡所表現出的購買力及消費習慣的不同所導致的市場空間雖然很大,但品牌化營銷還相對脆弱,中國消費者在選擇服裝的過程中所遵循的過程往往是:價格滿意度>時尚滿意度>穿著滿意度>品牌認知度,因此導致了中國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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