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例行抽檢的結果 兩個標準引發的糾結
7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一個例行抽檢的結果。從那一時刻開始,由于抽檢名錄里有七匹狼,所以七匹狼成為各大網站以及平面媒體關注的焦點。中國服裝協會也專門就此事向外界表達了看法。
記者隨即采訪了中國服裝協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針織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方面的專家,了解了七匹狼在產品生產中所執行的相關行業標準。我們試圖從行業的角度對此事進行一個比較全方位的深度剖析。
一則公示將七匹狼推上“浪尖”
7月27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網上發布了2010年流通領域服裝類商品質量監測結果,北京市場中有65種服裝被查不合格。這些被曝不合格的服裝品牌中既有“無名小卒”,也有被廣大消費者所熟知的知名民族品牌,如七匹狼、真維斯等。所涉及的不合格原因也分為很多種,但大致可以按照性質分為兩類:一類是對人體健康安全有傷害的,比如說甲醛超標、含有可解芳香胺染料;一類是不涉及對人體健康安全有傷害的,比如標識、成分含量、色牢度不合格等。
作為此次事件被曝光的企業之一——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是福建七匹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權經營商。被抽檢產品于2007年7月生產,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上榜”的原因是該公司一款女POLO領短T恤衫氨綸成分含量標識不合格。
7月28日,這一公示結果被各類媒體大量引用并報道,從報紙到電視、再到網絡,此事一時成為熱點。在內容報道上,特別是文章標題上,各家媒體所使用的雖不盡相同,但大多特別突出了其中的一個企業——泉州市七匹狼體育有限公司。如《七匹狼真維斯被曝不合格》,也有的報道在標題中著重強調了“內含有毒物質”,如《服裝品牌七匹狼真維斯被曝不合格 內含有毒物質》。還有的直接向社會公眾拋出了《驚爆,七匹狼竟是毒服裝》的報道。
為什么在北京市工商局此次抽檢的65個涉及品牌中,單單“七匹狼”成為眾矢之的,所有矛頭都指向了它?
七匹狼之所以被推到“風口浪尖”,是因為在這批被抽查產品中,它是知名品牌,是上市公司,是公眾企業。
作為公眾企業,品牌的知名度高,產品覆蓋的范圍廣,對消費者的影響力就大,社會對公眾企業的自律行為就會要求更高;企業必須比別人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更應具有表率示范作用,它的一舉一動都會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不得不接受更為嚴格的社會監督。
其實,在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檢驗報告中明確寫明,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的一款女POLO領短T恤衫“纖維含量標識與實測值不符”,氨綸的含量為“7.1%”,高于實際標識中的“3.7%”;在被檢測的12項指標中,真正對人們身體有害的物質“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檢測結果為“符合”標準,而含有有毒物質的品牌則另有其人。
兩個標準引發的糾結
記者對北京市工商局此次公布的65種不合格服裝產生問題的原因進行了歸納和統計。其中,因成分不合格的產品共42個,占比64.1%;其余依次為色牢度不合格,占比50.8%;標識不合格,占比35.4%;而被消費者普遍關注的,也是對人體健康安全構成威脅的PH值超標、甲醛超標、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產品的占比則分別為7.7%、3.1%和4.6%。
記者注意到,在此次被檢測的產品中,因成分不合格原因而“榜上有名”的占大多數,這不禁讓人想進一步探究其中的緣由。為此,本報記者專門采訪了國家服裝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的有關專家,請專家解釋究竟。
“被抽查泉州七匹狼產品為合格產品”
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抽檢產品的氨綸含量為7.1%,未修改標準只規定了氨綸含量的下限(≥3.7%),而未對其上限加以限制,所以,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該批次產品為合格產品。
——國家服裝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天津)常務副主任唐湘濤
北京市工商局抽檢的該款產品由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于2007年7月份生產,貨號為189010169。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郭滄旸對記者說:“當時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是按照FZ/T73008-2002產品標準及FZ/T01053-1998《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組織生產的。”
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針織品分技術委員會在2007年底修改了《纖維含量》執行標準,新的《纖維含量》執行標準為FZ/T01053-2007,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針織品分技術委員會2009年修改了產品執行標準,新的執行標準為GB/T22849-2009。
按照未修改前的FZ/T01053-1998《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的規定,不考核氨綸纖維含量上限標準(≥3.7%),此次抽檢結果,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抽檢產品的氨綸含量為7.1%。“未修改標準只規定了氨綸含量的下限,而未對其上限加以限制,所以,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該批次產品為合格產品。”國家服裝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天津)常務副主任唐湘濤和國家針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邢志貴對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上榜”的那件女POLO領短T恤衫,給出了專業的認識。
“新舊標準引發標準適用問題”{page_break}
舊標準和新標準是并行實施的。新標準并不是國家強制性標準,只能說是供參考的標準,這樣企業就有理由自己選擇是新標準還是舊標準。
——國家針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邢志貴
“目前,國家只有一個強制執行的安全技術規范類標準,就是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B類標準,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的產品是完全符合這個標準的。但檢驗結果同時還參照了FZ/T01053-2007,依據這個標準,判定了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產品的不合格。而FZ/T01053存在新舊兩個版本,這就造成了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抽檢產品的爭議,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國家服裝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天津)常務副主任唐湘濤和國家針織產品質量檢驗中心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邢志貴解釋說。
修改后的FZ/T01053-2007《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第7部分《纖維含量允差》中規定:當標簽上的某種纖維含量≤15%時(填充物≤30%),纖維含量允許偏差為標稱值的30%。以此標準判斷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此次抽檢樣品其商標氨綸纖維標稱值為3.7%,小于15%,因此適用此條規定。其纖維含量允差以3.7%為基數,乘以30%,所得結果為1.1%,所以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樣品的氨綸纖維含量應在3.7%的正負1.1%之間,即2.6%至4.8%之間。與此同時,FZ/T01053-2007《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第8部分《纖維含量表示符合性的判定》中規定:纖維含量偏差超出規定允差范圍“判定為纖維含量不符合”。以2.6%≤纖維含量≤4.8%判定,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樣品的氨綸纖維不符合FZ/T01053-2007。
“此商品的生產日期處于新舊標準交替的時期。新標準于2007年11月份開始實施,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的這批被抽查商品是7月份生產的。”國家針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邢志貴同時解釋道。“舊標準到今天為止,也沒有廢除。舊標準和新標準是并行實施的。新標準并不是國家強制性標準,只能說是供參考的標準,這樣企業就有理由自己選擇是新標準還是舊標準。”
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抽檢產品此次參與檢驗項目為12項,除“纖維含量”這一指標被判定為“不符合”外,其它11項指標均符合判定標準值。“換句話說,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抽檢產品氨綸成分出現不符的情況是由新舊標準有別所導致。”最后,兩位專家一致給出了這一結論。
“氨綸纖維對人體無任何有害影響”
被檢測的產品是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2007年7月生產的,是嚴格按照相關執行標準執行的,是符合相關標準的合格產品。氨綸纖維材料是較好的纖維材料,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無任何有害影響。
——中國服裝協會
7月30日,在此次事件發生后僅兩天,中國服裝協會就為此發布了致各相關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單位的一封公開信——《中國服裝協會就“七匹狼”等服裝品牌質量抽檢問題致媒體的公開信》。
在這封公開信中,中國服裝協會在會同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和部門進行了調查后對事實本身予以了澄清——根據北京工商局檢測報告顯示,被抽檢的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各項指標除氨綸成份略有超標外,其余各項指標均合格,證實不含任何有毒物質。
中國服裝協會認為“關于氨綸成分出現不符合的情況,是一個新舊標準區別的問題。”同時也指出“被檢測的產品是該公司2007年7月生產的,是嚴格按照相關執行標準執行的,是符合相關標準的合格產品。氨綸纖維材料是較好的纖維材料,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質,對人身無任何有害影響。到目前為止,此款產品已經全面停止在市場上的銷售,現在市場上不存在此款產品。有鑒于此,中國服裝協會現敦促各相關報刊、網站,從公正報道、澄清事實、維護民族品牌公眾形象的角度出發,對此次事件的事實予以澄清。”
并且,中國服裝協會還特別呼吁社會全體共同支持中國服裝優秀民族品牌的發展,共同維護廣大消費者的權益和民族品牌公眾形象。
三維角度折射出的聯想
此次事件從多角度剖析開來,還是有諸多地方值得思考和總結。北京市工商局的一份公示猶如一塊多棱鏡,折射出了方方面面的問題。這其中既折射出企業在行政流程上的不完善,也透析出個別媒體的職業素養和社會責任的擔當問題,還有整個社會心理等更深層次的矛盾。
企業 關鍵詞:專門部門 品牌形象 保護意識
國家服裝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天津)常務副主任唐湘濤指出,對于企業來說,在頻繁、大量的產品檢測、抽查背景之下,有兩大環節一定要做好,不能掉以輕心。
第一是被檢樣品的確認,企業要確認被抽查到的產品是不是所屬于本企業,要確保檢測機構所抽查的商品確實是本企業的產品才可,企業還要做到在第一時間內知道是哪一個銷售市場的產品被抽查。因為,畢竟市場上還存在著假冒知名企業產品的事實,不能讓假冒產品損害了企業的聲譽。
第二個是檢驗報告確認,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在15天之內,被抽查的企業可以向檢測機構提出復查申述,這就要求企業內部的管理要跟上,不能因為運作體系上的失誤而錯過了15天的寶貴申述時間。另外,國家質檢總局還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即對于抽查樣品應選擇新近上市的產品,抽查地點應在大型百貨商店中。
記者在北京市工商局給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檢驗報告中看到,此次七匹狼參檢樣品取樣自北京世紀聯華清城超市有限公司,而且是2007年生產的庫存商品。嚴格意義上講,該樣品并不符合樣品抽檢標準,企業若能在第一時間接收到抽樣信息并予以關注,其實是可以避免此類事件發生的。
此觀點也得到了中國服裝協會秘書長王茁的認同,在本報記者對王茁秘書長的獨家采訪中,他說:“作為一個品牌企業,應該有一個專門的部門來負責品牌形象維護等方面的事務,比如說公共關系部。很多企業在高速發展過程中,確實存在著體系上一些不健全的地方。以國外品牌公司為例,他們一般都會請一個公關公司來專門負責企業品牌聲譽、形象的保持和維護。尤其對于服裝品牌公司來說,做品牌不容易,一旦發生品牌形象、聲譽受損的情況,事后的補救難免顯得無力和蒼白。所以,企業一定要趕在損害發生之前采取行動。”
眾所周知,樹立一個品牌不容易,可能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時間,而一個品牌的聲譽受到損害卻是一夜之間的事。所以,王茁秘書長也特別強調,品牌企業一定要注意品牌形象的建設和維護,以及加強品牌保護意識。
社會 關鍵詞:公正 準確 負責任
在此次事件當中,媒體扮演了極為重要角色,甚至可以說,正是由于個別媒體報道的偏頗,使得某些知名民族品牌被誤解,在公眾心目中的地位大打折扣。
據國內一家網站專門針對此事所進行的調查,79.22%的網友認為此次事件是相關品牌本身質量有問題,網民和用戶在針對類似事件中,普遍采取一邊倒的態度。而更為直接的影響是,在調查中,有89.61%的消費者表示將不會再購買此次事件中所涉及的品牌的服裝。
特別是對于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不實報道一出,企業同樣受到了影響和沖擊。一些消費者在看到部分媒體的報道后或是打電話或是直接到店面前來詢問,這對品牌的聲譽和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7月28日,有關‘七匹狼服裝有毒’的網絡報道被多家媒體轉載后,七匹狼的股票市值隨即下跌了2%。”七匹狼方面透露。
因此王茁秘書長呼吁:“希望所有媒體能夠公平、公正地對待每一個品牌,以負責任的態度去制作新聞標題,客觀、準確地報道事件本身,尤其是當涉及到一個品牌的聲譽和其幾十年積累的一個成果,不要讓消費者產生誤解和混淆。當然,作為中國服裝協會更歡迎媒體繼續行使社會監督權利。只是,媒體在行使監督權利的同時,要能從既維護消費者利益,又同時推進民族品牌發展的雙重角度出發。”
消費者 關鍵詞:習慣性思維 有色眼鏡 接納空間
消費者也是一個關鍵要素。王茁秘書長認為,作為消費者,要公平看待民族品牌和國際品牌,不能戴著有色眼鏡,也不要陷入習慣性思維。因為從服裝行業來講,民族品牌和國際品牌在質量上其實是沒有區別的。甚至可以說,一些民族服裝品牌的質量比國際一些知名服裝品牌的質量還要好。很多品牌在產品生產和質量管控上的投入非常大。而關鍵中的關鍵是,在心理上,整個社會環境和消費大眾,應該給民族品牌留有一方信任和接納的空間。
“實際上,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每一款產品生產之前,都要先送樣給國家級的質檢機構,檢驗合格后才會大批量生產,在批量生產過程中,公司會根據不同的批次再進行抽樣送檢,等國家級的檢驗機構出具一個完整的、合格的證書之后才會開始生產。”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郭滄旸明確表示。
“目前,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產品檢驗的委托機關有紡織國家檢驗檢測中心、國家服裝檢驗檢測中心、廣州服裝檢驗檢測中心等四家,全部在全國6個國家級檢驗檢測中心之列。并且,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所合作的代加工企業也是具有承接國際知名品牌服裝的資質的企業。”郭滄旸補充道。
作為消費者,應該在充分了解品牌產品、特別是民族知名品牌之后,再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斷,這樣不僅有助于提升民族品牌,營造良好經濟發展環境,同時也是對消費者自身、社會、企業都有利的“三贏”之舉。
延伸閱讀{page_break}
氨綸到底為何物
氨綸(Spandex)是一種彈力纖維,由美國杜邦公司于1959年發明,并開始工業化生產。它具有很強的彈性,伸展度可達500%,且能回復原樣,比橡膠的強度更大,也更耐磨。當它第一次面世的時候,徹底改變了服裝行業的許多領域。
它主要編制有彈性的織物,通常將氨綸絲與其他纖維紡成包芯紗后,供織造使用。它可用于制造各種內衣、游泳衣、緊身衣、牛仔褲、運動服、帶類的彈性部分等。氨綸制成的服裝,穿著舒適,能適應身體各部分變形的需要,并能減輕服裝對身體的束縛感。
氨綸不僅用于紡織領域,目前已發展到產業、生物醫療等應用領域,包括可用作家具、汽車座椅外囊裝飾面料、各種裝飾花邊,用于外科彈性繃帶、運動護膝、人工器官材料及各種輔助器材設備等。
通俗一點講,氨綸可以被形象地比喻成一種橡皮筋,單根絲非常有彈性。它不直接用于織造衣服,在制成服裝的過程中,要先將其外部包上其它材質,如可以外包棉、毛、粘膠纖維等。也就是說,氨綸要被制成包芯紗后方能使用在服裝面料中,并不直接接觸皮膚。
并且,氨綸的生產制作直至出廠,都是有國家檢測標準的,以確保產品安全。被其他材質外包后,氨綸的安全性就更加不成為問題。
大眾廣為熟知的萊卡,其實就是氨綸的一種。氨綸被廣泛使用于制作各種服飾之中,氨綸纖維材料是較好的纖維材料,且每噸價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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