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質監局童裝抽檢 合格率達78.6%
為保護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和用品使用安全,促進婦女兒童用品行業的健康發展,近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委托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省輕工產品質檢站、省(市)有關監督抽查。
本次檢查抽查了蘭州、白銀、天水、張掖、酒泉、慶陽等6市117家流通企業經銷的140批次的兒童服裝,99家企業的110批次產品合格,產品實物質量抽樣檢驗合格率為78.6%。按照《2010年第2季度兒童服裝省級專項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的判定要求,本次主要對兒童服裝的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酸、堿汗漬色牢度以及產品標識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這也是我局首次組織省、市纖檢站(所)在全省范圍內統一檢驗細則、統一檢驗時間、統一判定依據對兒童服裝進行抽查。
結果表明:在本次監督抽查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染色牢度單項指標合格率較高,甲醛含量超標問題已有較大改觀,除有5批次外,其余全部合格;一些知名品牌產品質量較好,如:安奈兒、蓓茵兒等,而部分小型企業的產品質量問題較多。一是有部分兒童服裝的pH值不合格。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嬰幼兒服裝的pH值應在4.0~7.5范圍之內,屬于弱酸性,抽查中有13批次產品的pH值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產品偏堿性。pH值超標,會破壞人體皮膚表面弱酸性環境,引起瘙癢,并使皮膚容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甚至引發皮炎等癥狀;二是部分產品的纖維含量不合格。主要是產品的標注與實際檢測成分不符,如有的產品明示棉為100%,實際檢測為滌綸100%,抽查中有13批次兒童服裝的纖維含量不合格;三是個別兒童服裝中的甲醛含量超標。甲醛是指服裝面料中游離出來的甲醛數量,也稱為游離甲醛。國家標準要求甲醛含量(mg/kg)≤20%,個別產品甲醛含量實測值為41.6%,超過標準值的一倍。甲醛是一種有害的化學物質,服裝中的甲醛超標,可能會刺激人的眼睛,誘發呼吸道及皮膚疾病,抽查中有5批次兒童服裝的甲醛超標;四是個別產品的耐水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是指服裝顏色褪色和沾色程度。
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各項色牢度指標,A類產品(嬰幼兒服裝)必須大于等于3~4級或4級,B類產品(指直接接觸皮膚服裝)必須大于等于3級。抽查中有2批次產品色牢度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色牢度差的服裝,接觸水、汗漬或唾液時,顏色容易脫落褪色;五是部分產品的標識不規范,也是這幾年兒童服裝中最為突出的問題。強制性國家標準GB5296.4-1998《消費品使用說明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以及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中對產品的標簽標注有明確規定。本次抽查中有32批次產品的標識單項指標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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