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仿”難“防”
服裝網絡售賣的事件,興許能給品牌商們一些啟示。
《花樣年華》催熱了旗袍,《丑女無敵》帶火了阿拉蕾眼鏡,《裸婚時代》紅了呢子披風,《男人幫》讓圍脖受到關注,春晚也讓女星的服裝火了一把。
盡管眾口難調,但除夕夜,家人圍坐觀看春節聯歡晚會已成為絕大多數家庭的一種習慣。今年除夕夜,央視龍年春晚如期而至。在沒有了本山大叔的龍年春晚,雖然少了一份期待,但整場晚會依舊有不少看點。尤其是春晚上演員穿著的服裝,更成為淘寶商戶爭相模仿的焦點。似乎盯住春晚摳商機,已納入網購商戶的春節日程中。
焦點年年有今年特別多
記者根據淘寶關注度將春晚演員服裝進行了排名。
NO1 胡可身著的Valentino 2012度假系列紅色蝴蝶結連衣裙
胡可身著Valentino 2012度假系列的蝴蝶結紅裙,剛亮相央視春晚開唱兩小時,即被掛上淘寶同款售賣。Valentino今年絕對成就了中國紅,紅色正好映襯著龍年喜慶祥和的氣氛,加之簡潔大方的設計極易被模仿,因此這條連衣裙高居春晚定制熱銷款榜首并不為過。在網絡上的售價不等從100~600元等。
NO2 牛莉身著的Marc Jacbos2012早春粉色連衣裙
牛莉去年春晚時的裝扮成為淘寶熱門搜索,今年她依舊選擇一線大牌,由于色彩溫和、款式大方、細節的珠片設計也比較討巧,通款服裝演員周冬雨曾在出席活動時也有穿著,因此備受關注。
NO3 牛莉身著的CHANEL白色7分袖羊毛大衣
牛莉春晚上的穿著無疑成為今年淘寶商戶最為關注的重點,可愛的圓領設計加上大衣背后的蝴蝶結,配上粉色連衣裙、黑色褲襪,時尚妝扮果然不負眾望。淘寶上只接受預訂,性價比高的同款服裝200元到300元不等。
NO4 董卿身著的Elie Saab 2011秋冬高級定制系列的白色蕾絲長裙
春晚最受關注的女主持董卿穿著的Elie Saab 2011秋冬高級定制系列的蕾絲長裙,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僅淘寶店鋪售賣同款服裝的店鋪不下10家。鏤孔蕾絲的感覺十分飄逸、性感。白色顯高貴,一上場給人眼前一亮的感覺,網上定此款服裝需象征性地交付11.6元定金。
NO5 董卿穿著的碧水綠繡花旗袍
董卿穿著的碧水綠繡花旗袍改變了人們對于春節穿紅色才喜慶的傳統觀念,最工精細、唯美大方、優雅逼人、仿制難度較大,在淘寶店鋪訂出幾百元到幾千元的售價。在某網店,同款服飾,售價1800元。商戶表示,“由于衣樣打版、布料供應等仍處于放假狀態,這款旗袍目前只是是預訂款,店里沒有現貨,我們也是看了春晚才推出的。發貨時間大概在3月初。不過現在已經預訂了120件了,早預訂早發貨。買家還可以提供龍年春晚上其它款的服飾圖片進行專門定制。”
由于春晚主要演員所著服裝大多為國際知名品牌成衣或指定廠家定制,造價不菲,而網上仿品的價格懸殊且低廉。商品成本的局限使其很難在用料、做工、效果方面與春晚實物相匹敵,使部分消費者對買到的仿品產生極大落差。
一些網友留言,在電視上看見春晚演員穿的服裝好看,結果從網上購買了看似一模一樣的,穿上后卻與演員的效果相去甚遠。有的賣家則直接借用春晚視頻截圖或者明星展示圖片,而衣服本身的實物圖片卻沒有在網頁上發布。
此外,由于“春晚”成為購物網站上搜索的熱門詞匯,只要鏡頭中出現過的,幾乎都被精明的淘寶店家在第一時間換上了“春晚同款”的標簽,王力宏的同款電吉他、張明敏唱《我的中國心》時戴著的紅色圍巾、胡啟志把玩于股掌間的透明水晶球、甚至還有陳坤的高低眉毛面具,都成了一時的熱門商品。一些壓根與春晚不相關的商品也被商家標以“春晚”的關鍵詞作為噱頭。根據一些熱門商品的交易記錄顯示,不僅今年央視春晚明星所穿的同款晚禮服已售出上千件,就連去年、前年春晚曾經風靡網絡的商品也搭上今年的順風車,被商家再次宣傳促銷,掀起新一輪的銷售熱潮。
仿制就是一筆糊涂賬
春晚服裝在淘寶上的熱賣,給敏銳的服裝人再次敲響警鐘——如何杜絕仿版?
不得不承認,在業內,仿版已成為常態。并且,目前還沒有一個防止仿版出現的經典案例,就連國際大牌也束手無策。
H&M、Zara、TopShop……這些品牌的分析師占據著秀場前排的黃金位置,兩三周后就將深得各大設計師精髓的相似產品推向市場,比大牌早上六個月不說,價格還出奇便宜。這樣的現象,普通消費者自然是不會抵制的,而被仿的大牌除了叫苦不迭。一方面技術上很難界定這些是否構成侵權,那么多相似產品需要一件一件告下去,可是件苦差事;另一方面,誰知道他們自己又是從什么地方借鑒了哪些元素呢?
時尚圈一直有個未能被解釋的謎題,那就是設計元素明明千變萬化,為什么最重要的那幾個設計師總在同一季選擇一些完全相同的創意?時尚真人秀節目《Project Runway》中評委給選手的建議也許可以作為一部分解答:“一名優秀的服裝設計師,除了擁有過人的設計天賦,時刻關注流行趨勢也是必備的技能。”可見時尚領域,借鑒學習本身就歸屬設計的一部分。
問題在于,借鑒到什么程度才能算作抄襲?最近幾年最明目張膽的“借鑒”案例,當屬Marni對Prada的亦步亦趨。同為意大利品牌,基本上Miuccia Prada在秀場上玩出什么花樣,下一季的Marni就會照單全收。前不久Alexander Wang與其好友Balmin設計師分別推出破洞衫,相似得讓大家懷疑兩人是不是共用一個腦子。且不說這是否是他們計劃內的刻意為之,如此粗暴的創意雷同,本身就是和消費者開的大玩笑。
當服裝被抄襲之后,市場同類產品大量增加,款式、面料、做工的雷同便會讓消費者的消費取向更加趨向于價格因素。抄襲者因采用盜版、模仿的方式獲得產品的樣式,研發成本大可忽略不計,而為更加快速、低廉的進入市場,其采用的面料和加工工藝,也自然低于原品牌產品。若企業采取何種的競價策略及促銷手段,也只會飲鴆止渴、越陷越深。
大多關于是否被“仿”的討論到最后都偃旗息鼓、不了了之。大家的態度不外乎兩種:一是被仿是榮幸,二是被仿是常態。因為要界定時裝設計是不是仿制太難了。音樂創作尚有所謂“8小節以上雷同”算作仿制的基本規定,時尚界鬧騰了這么些年,在仿制這個的問題上卻還是曖昧不清模棱兩可。
比如2010年發生在法國版《Vogue》主編卡琳?洛菲德(Carine Roitfeld)與時裝品牌巴黎世家(Balenciaga)之間的糾紛,就比較典型。先是前者被后者拉入秀場黑名單,傳說是因為Carine向Balenciaga借了一款大衣拍照,事后卻沒有立即歸還,不久Balenciaga就發現對手品牌Max Mara的成衣中出現了十分類似的設計,盛怒之下的Balenciaga立刻就跟法國版《Vogue》及Carine Roitfeld本人劃清了界線。無論真相如何,兩者的尷尬都顯而易見,Balenciaga因為缺乏證據,根本無法指責Carine及Max Mara是在進行抄襲;而另一方面,Carine也無法提出反面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事實上,在任何行業,富有創造性的天才永遠都是少數,大部分人干著的工作多少都帶著抄襲他人成果的痕跡。在時尚行業,尤其如此,用不著大驚小怪。品牌設計師們找靈感最有效的解決方案莫過于回顧過去,向前人取經,把曾經大熱的流行元素從舊書堆里翻出來,稍微改頭換面,又重新推向市場。由此造成的結果就是,時尚陷入了幾年一輪回的怪圈
不用去各大城市批發市場,單是翻開八卦小報,一件件山寨禮服都可以把你刺得眼睛生疼。劉亦菲的山寨禮服事件牽扯出一大批“涉案”女星,人們驚訝地發現原來除了批發市場屢見不鮮的水貨A貨超A貨,中國的整個服裝設計界都無法跟仿制撇清關系。為劉亦菲制作山寨禮服的樊其輝也算制版名師,他承認許多大陸明星都拿著秀場照片找他仿制禮服,卻不承認自己做的事情是在仿。
舉起法律這支尚方寶劍
服裝業從業者普遍認為,只要設計一個容易被消費者接受的商標再輔以正確的價格策略就可以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往往并不重視其他的知識產權,尤其是專利。
主要是因為服裝業抄襲行為比比皆是,今天某個暢銷的服裝樣式,要不了幾天就可以在附近找到一模一樣的,而且價格也許更低。抄襲者的抄襲手段也多種多樣,有的設法取得品牌畫冊;有的趁試衣服的時候記錄比例;有的甚至把新衣服買回去以后拆開來打版,然后縫合好再退回柜臺,自己再依樣仿造。這樣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越是沒有專利意識,就越容易產生抄襲現象,而抄襲現象的泛濫又反過來越讓人覺得沒有申請專利的必要,這種長期的不良發展,使得業內普遍覺得抄襲他人的服裝樣式是完全“正常”的事情。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服裝行業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知識產權保護“困難重重”。同樣的款式,只要抄仿者對細節略作修改,比如換一種花紋,或者加一點刺繡,由于沒有申請專利保護,正宗服裝廠家就很難對其做出明確的控訴。其次,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嚴重缺失。拿過來別人的東西照著用,不覺得是侵權,認為買了別人產品自己照著做,是理所當然的。更有甚者,在模仿別人產品的花樣時,原封不動地把別人的牌子也模仿了。最后,惡性競爭的結果。原創設計的水平直接關系到服裝行業的發展層次。大多數國內服裝企業由于不重視產品設計,服裝檔次普遍偏低,品牌泛濫。加上多年來重復投資造成的企業生產能力過剩,使得服裝生產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都很低。為了生存和獲取利潤,這些服裝廠商只能在價格上展開競爭。企業為了競爭市場而相互殘殺,也間接地導致了“抄襲”之風蔓延。
目前,服裝行業知識產權問題主要為紡織品樣式設計和顏色圖案的保護問題。紡織品的樣式設計、顏色圖案等的保護,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可以通過專利法保護,也可以通過著作權法保護。其中,專利法的保護是通過企業申請紡織品外觀設計專利來進行的。企業有了專利權就等于舉起了尚方寶劍,有誰膽敢模仿,權利人很容易就可以將侵權人繩之以法。
專家建議,品牌商需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強法律意識。首先要建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企業應設立專門的工作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加強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同時,企業應根據自己產品的屬性,選擇適合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在經營活動中善于運用知識產權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是完善服裝從設計、生產到銷售整個過程的技術秘密保護制度。服裝企業應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完善技術秘密保護制度,對在研項目和尚未形成成果的項目加強技術保密,真正使企業的技術秘密得到保護。
再者,強化專利保護意識。企業在服裝款式的開發、面料的改進以及成衣生產過程中,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又符合專利申請條件的外觀設計、原材料或者生產方法,要及時申請專利,使科研成果獲得法律保護。其中應特別注意將一些實施效益高、易被仿制的技術及時申請專利,而對一些在技術競爭激烈領域中的不能立即實施的技術也應盡快申請專利,以便取得技術占有權。
創新是社會發展的永恒動力,創新是民族興旺的不竭源泉。服裝是紡織品中的藝術品,是凝聚了創作者智慧、靈感、以及辛勤勞動的藝術創作。創作者為創造出更美、更精致、更符合人們生活需要的服裝產品所付出的勞動,理應得到法律的適當保護。今天中國服裝品牌的建設之路正在向縱深化發展,在這個過程中除了不斷強化自身的服裝設計、開發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必須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用專利這一法律賦予我們的有利武器捍衛自身的權利。
品牌商的尷尬
盡管法律存在對于服裝專利的保護作用,但真正用法律來捍衛權利的品牌商少之又少,品牌商也有他們的尷尬。
由于服裝款式的適用周期比較短,因此,有關部門對外觀設計專利加快了審批,一般一件外觀設計申請在當天就可以取得專利申請號碼,并在6~8個月內獲得專利授權。然而,這一呼吁卻沒有得到最需要保護的服裝企業的熱烈響應,主動申請專利的幾乎沒有。這是因為法律界人士著眼的是法律的健全,依法保護合法經營;而服裝界人士更多地關心服裝產業的發展,關心任何法律對這一產業不形成障礙,同時,他們也覺得,目前的服裝外觀專利申請,與服裝產品本身的特點有距離。
在服裝企業該不該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問題上,上海匯錦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律師李祖踏曾表示,外觀設計專利對服裝企業至關重要如果得到有效利用,外觀設計專利在創造企業在消費者中的形象以及提高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地位是一個很重要的工具。
它的好處是,獨占權:外觀設計專利允許企業在該專利10年有效期內獨占使用,有權排除其他人對該外觀設汁保護的款式進行任何形式的復制和仿冒。
強有力的市場地位:通過這些獨占權,可以阻止其他人對本企業生產的服裝進行商業使用,從而減少競爭,并在市場上樹立一個卓越的形象。投資的更高回報:在投資廣大量金錢和時間開發服裝新產品之后,企業可以在專利獨占權的庇護之下對該產品進行廣泛宣傳和商業化,以使企業獲得更高的投資回報。
許可或出售專利的機會:如果選擇不由自己來實施外觀設計專利,町以將該專利出售或許可給另一家公司使用,形成新的收入來源增強談判實力:專利權可以增強談判地位,增加獲得訂單—的可能性。
企業的專利戰略:將企業創新性的產品納入到國家的專利保護體系之中,構建企業自己的專利庫,從而占領知識產權制高點,有效防止假冒、仿制等侵權行為,在市場競爭中始終保持領先地位。
東華大學服裝學院教授卞向陽也總結了服裝界人士的觀點。他認為,外觀設計專利不符合服裝產品和發展特點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是有意義的,對于發明者的權利保護,對于行業內法律觀念的形成肯定有意義。不過這更多的在于它在法律觀念上的意義,在實際使用上,還有一些問題沒有解決。
首先,服裝本身的特點決定,服裝外觀設計專利沒有很大的意義。比如LEVI’S牛仔,它的拷鈕設計就是有專利的,但許多年來,許多產品都有類似的甚至同樣的款式,也沒見LEVI’S與誰打官司了。因為這種專利太沒有獨特性了。
第二,沒有先例。到現在為止,還沒有聽說過國外有哪一個著名品牌申請專利的。應該說,國外的服裝品牌歷史比我們長,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也比我們周全,為什么他們都沒有用專利來保護呢?就是因為判斷難,操作不易。在國外,更多的是面料的專利,因為它具有技術性,可以比較方便地認定。
第三,造型專利不利于行業的發展。服裝是一種流行產品,它的傳播本身就是一個拷貝的過程,這和技術性產品在使用中流傳有很大的不同。通過不斷的拷貝,不斷的變異,新的款式就形成了。從實踐上看,實際上沒有兩件衣服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專利并不能保護發明者。比如,你的外觀設計用紅色鑲嵌,我用綠色可不可以?如果一定要嚴格制止拷貝,那么,大師們的許多奇思妙想就不會進入我們的生活。從某種意義上說,大師的流行發布,其實就是公布了一個流行的源代碼,許多細節設計就是讓我們這些普通設計師參考的,如果絕對禁止借鑒,那么,服裝就不是一個時尚產業,而是技術產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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