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中老廣州的皮革業,你印象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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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未必是流嘢
皮制的靴、鞋,有人說來自西洋,其實不然。古代官員們穿著朝靴(如唐朝人所稱為“吉莫靴”者)至遲也當始于隋唐吧。至于湘南人因防雨與泥而制的皮面釘鞋,料粗而工簡,價廉而易穿。不過,像我們現在穿的皮鞋與皮靴的款式與某些做法,可能是始于1840年的“鴉片戰爭”前后。
本市的靴鞋作坊,在城內者多聚于雙門店(今北京路中段)或惠愛中路(今中山四路、五路),在城下(即新城)者多聚于高第街及其附近各街,在西關者多聚于上、下九路及寶華路等處。作坊通稱為“山寨”,以別于皮鞋商店,前者為手工業組合,后者為販賣的鋪頭,因而“山寨”可代表勞動者,而商店則代表資本家。
“山寨”的組織很簡單:父子、兄弟、夫妻都可以合作,師徒、朋友、宗親也可以同工、同食,即個人自立一“寨”(掛上招牌),也能與別“寨”成旗鼓相當之局。它們并無嚴密的組織,招牌也常變換,但人數則甚多,盛時有萬多至二萬人。這些人,都是群眾的“足下服務者”。
著名的“山寨”有:亨波、星洲、黃泗記(或作四記)、徐標記、顏成記、適足、足下安等,不下數十家,其中的亨波與徐標記最為著名。亨波的“寨主”姓陳,以制男鞋為主,徐標記則多制女鞋。他們是師徒,自然可以避免競爭。但他們的“山寨”設于西關,那里是暢銷女鞋之區,所以論起來,有時徒弟反多于師傅。
亨波對此毫無意見,一味從鞋的款式、堅固、經濟上著想,偶或因適應顧客的要求,不惜工本地細刻精雕。怎知,這事大合老爺、少爺與一班愛俏者的胃口,漂亮貴鞋,居然逐步流行起來。于是,亨波的鞋(特別是皮鞋),往往比普通鞋貴二三成,多者至一倍以上,仍每有供不應求之狀。
“強將手下無弱兵”,徐標記也趕得上師傅的腳步:便鞋與皮鞋精制為主,要做到“工巧面料美”的田地,這么一來,陳、徐倆師徒的制品,就稱霸于廣州城關內外,蔓布于各鄉、各縣、各埠、甚至向國外進軍了呢!
這兩個“山寨”有此等佳品,自然為鞋店收購的對象。不論下九路的鶴鳴、美斯、足安齋、吳志記,或是高第街的北京、美新、建新、如英、萬章、培正、馮式記等,都爭著向這對師徒定貨。一般是貨到款清,有時且可先行支款,以免好貨落他號之手。但亨波與標記,往往不計較收款的遲早,甚至一到年節(端午、中秋、冬至)找數不清,可延到年底,如店家有困難,也可再延至開春才結賬。如此,這兩“山寨”的聲名更盛,其范圍亦日見擴展。初時只偶然添之兩個工友,以后就經常有十數個人作“寨主”的伙伴,時時一起在燈下趕工了。但算盤精密的商人,只對亨波師徒客氣,對一般“山寨”挑剔極多:鞋底欠結實,鞋面欠光滑,上線偶未平整,里墊未穩貼,或周邊略覺粗糙,小則指摘,大則退回。還有交貨之后,不即付款或先付一部分現款,其他須俟貨賣出后再付。這樣地把工人的成本變成自己賺錢的根基,自必引起工人很大的反感了。
結果使“山寨”干脆自行賣貨,甚至專人下鄉推銷,把制者與用者的距離縮短,把中間剝削者的利潤也收回了。商人于此,也一邊自設作坊,一邊也逐漸依期付款,不敢欺人太甚了。
2
手制皮鞋最有價值
從前工人做鞋,全靠手藝并無機器可憑。國外的鞋廠,有機制皮鞋可以節省時間,卻多花了材料,而工夫反不如手制者的細致。因而,不管由南洋或美、澳、非等洲華僑帶回來的皮鞋,或留學生由歐洲帶回來的皮鞋只合自用或作贈品,送上市場總不受歡迎。
抗日戰爭前,捷克的鞋廠曾派人來穗推銷,把價錢定得比市面略低(每對約毫洋5元),且許承批的店家賒購。但銷路不佳,以后即不再見其蹤跡了,這是機制鞋不如手制鞋的實例。
本市有間“革履醫院”(設于中山五路與廣大路口交界面),以機器修鞋,因其迅速而新穎,又兼可安坐擦鞋而看書報,故生意不差。但該“醫院”所制的皮鞋,大致以供展覽為常,出售可很少見,這又是機制鞋不易奪取手制鞋位置之一例。
自清末以來,機制皮鞋在穗市的大小商店里,絕不能與手制皮鞋對抗。因之,就成了一面倒之勢。那么,手制皮鞋有何優于機制皮鞋之處呢?
第一,手制皮鞋好穿。它輕靈而軟貼,上了腳,使人有緊湊而不迫束之感,它似乎透過襪子,與皮膚打成一片了。但機制鞋的底子很厚重,所用豬皮的量太多,硬的頂腳,上腳有累贅之嫌,無軟和之樂。
第二,它耐穿,且易補。一雙鞋可穿兩三年或四五年,破了好拾掇,不似機制的,一破就有增無減地向近處伸延,且難于補。原因在于手制鞋上線鉆孔小,所用的線都用白蠟抹過,工人扯線時,口咬而手抽,時時因用力過度弄得一頭熱汗。這就是每個線幾都被白蠟封結,而雨水與泥沙極難侵入,因之鞋的組織被嚴密地保護著,而不易損壞。不幸鞋踏穿了孔,或被利器割斷了線,以手工補手工,就好著力。但是,機制皮鞋穿線處孔大,線外的空隙多,平時積灰塵,遠行入沙土,雨天透水漬,自然易壞。修補時,因為內部疏松,穿線又難于縝密,這樣,其壽命就會短于手制鞋(大致不過可穿兩年)。
第三,它價廉,由于用料少,又無轉運之費或關稅之加(指解放前而言);所以每對中等皮鞋,約五六元就能買到,較好者十元左右就行。至于特等貨,有達二三十元的,那是皮鞋里的貴族,不能與大眾化的制品相提并論。但即使這么高的價錢,比同價的洋貨也多了耐用與好穿的優點!要不,陳亨波與徐標記的成品,怎的會價雖貴而仍供不應求呢!機制皮鞋雖然起貨快,國際的鞋樣變化多,但是,尚不足與手制鞋的上述優點相等。結果機制皮鞋總處劣勢。
業內還尚存一件軼事,清朝光緒年間,本市黃埔的新洲鄉平安里,有個補鞋工人劉寶煊,以“世界難撈”為由而遠走美國。在美國西部的舊金山、洛杉磯、西雅圖落腳。起初以修鞋為生,后來見制鞋的廢料幾乎俯拾皆是,便以最低價購得制成皮鞋應市。因成本很輕,售價自低,銷出甚易。幾年之間,已擁有了一間小鋪子,以補鞋為名而制鞋為實。又過了幾年,除了能贍養國內的家屬外,還可籌措足夠的旅費,又花錢辦好護照,使其子前往助其經營商務了。即就是說,劉氏父子手制皮鞋,已勝于自稱“機器國度”的美利堅出品了。
這種廢料做的手制皮鞋,不獨受美國人的歡迎,在倫敦的展覽會上,亦大受歡迎,獲得獎項。到今天,我們的手制皮鞋,比以前更暢銷于國外,為政府賺取了大量的外匯。看來這項手工業,真是源遠流長,前程無限!
3
瑪瑙巷內漆皮業
皮革業中漆皮也有其光輝的歷史。民國初年由外洋傳入穗市后,即有人仿造,因不得其法,未獲成就。“五四”運動時期,有個臺山華僑黃石,由新加坡歸來,即有志于此,幾經試驗,制造成功。他住在惠愛西路(今中山六路)的瑪瑙巷,日夜門庭如市,著實羨煞了革制手工業中人。
昔諺有云:“利之所在,眾必趨之”,何況這是一本十利的好生意呢!以濠畔街、高第街、靖海路為重心的本業工人,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地搞了一通。結局是趕上了黃石的制品,拉低了價錢,也還可一本萬利。
漆皮的制法,簡括地說,首先找好細嫩的黃牛皮,經認真刮光后,跟著就加上漆亮的桐油。至于漆皮的顏色,有紅、紫、黑、綠等類,事前與桐油摻合,然后一起刷在皮上。
開頭,每刷一次油色,非有七八天不能干透,因而起貨困難,成本重滯,對制者與賣者,均極不便。此后,改進做法,刷油講究輕、勻、捷,晾皮地取寬、爽、通;所用之刷,特制毛長而軟滑者,闊至一尺左右,以期做到數揮而就(指對一張牛皮而言)的地步。于是,時間由七天減至四天,再減至兩天,其實有24小時,便可完成了。
回憶漆皮始出時,鞋店先試用,因購用者多而效果好,箱、篋、手提袋方面,也受感染。跟著是把洋皮逐漸擠開,并部分壓小了土皮的位置。漆皮最盛時,占皮鞋業的七成以上,此時使入口的皮難找出路。更進一步,以其價廉,且能外輸于港澳市場,略與洋漆皮較量一下呢!在抗日戰爭期間,因桐油的來源奇缺,細嫩的黃牛皮亦較少,使漆皮生產一度停頓下來。日寇投降后,漆皮又陸續出現,而技術不過關,用不上一年,就會見裂痕,輕微者小如發絲,嚴重者直至脫殼。皮鞋如此,其他如箱、篋等亦然。同時,來路的玻璃手袋、玻璃皮夾、玻璃褲帶之類的漆皮制品,卻充斥于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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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海路上“和泰成”
陽江皮箱,始創于粵南的陽江縣(清末置陽江直隸州)。當地最老的字號(專做這類皮箱的),為“老義和”,大約開業于“鴉片戰爭”前后,距今已有百多年了。該縣操此業者,約十余家;最大的字號,其招牌為“廣泰成”,用工人三四十人,每年營業數,可達六七萬元(白銀毫洋計)之數,廣泰成在穗市有分號,叫“和泰成”,設于靖海路,用工友十余人,生意甚旺,但因漆料的使用關系(陽江地暖易干),其成品由陽江總店傳來的為多。
這種皮箱的特點在緊密,一打開蓋便能引起一陣風,有如汽水開瓶時的情景。它以深、廣、長出色,利于收裝皮毛及絲棉、呢絨等衣物。從前,穿寬袍大袖的官僚、紳士、富商等,對它是十分喜用的。所以,作該州直轄州的正堂及其所屬官員,離任時總愛買數只,以便“捆裁而厘”,或帶到省城送上官與親友,以后因穗市也有出品,饋贈者也就地取材,不必遠道攜帶了。
穗市的陽江皮箱店,以“和泰成”為大,多義和、江安棧、順興等次之。該行的據點在靖海路、太平南及廣衛路。所營皮箱,除銷往本省各縣外,也常運到香港去,與皮篋、西貢(洋式大型衣箱)及一般箱籠爭市場。
據和泰成的老師傅說:首先選取堅實的杉板,刨好并釘好箱體后,用紫梗(中藥紫草之梗)磨成粉末,糊于箱板夾縫處,涂上油(漆的沉淀部分),這是它的頭道工序。其次,將釘好且已上油的箱子加底皮(一般用水牛皮)與里皮,切作密縫。再次,加面皮(用黃牛皮),四角與四腳增包扎,以作護衛。這項也有人免去的。復次,施油漆(用兩湖、閩、浙出品,或用越南輸入者)而隔濕。最后,加兩耳以便提攜,安鎖孔以資封閉,釘銅鈕于角及腳以作支承,而大功告成。
皮箱最重要的是密實。因而,木取其堅,接合處空隙必填,蓋與身相處,叫“子口”,視箱之大小,由寸余至二三寸不等,關上時,應達“其間不能突一發”的程度。這才可使箱內外隔絕,濕氣自極難侵入。于是,用此等皮箱收藏衣服者,每年一曬,即可不被霉壞,箱內略放樟腦丸,即可不被蟲蛀。幅度由尺二、尺四、尺六、尺八、二尺至二尺八不等,特制者達三尺以上,而以尺八及二尺者為常(均舊排尺計算)。這種常碼貨,每只以白銀毫仔計,約10元至12元,其不用反青而用皮囊(或作“皮瓤”)者,價可減半。這是指抗日戰爭前未改幣(以紙幣化白銀而不準用雙幣)時而言,至陳濟棠時期以加二紙幣收白銀時,它的價值,自然跟著提高了。
除皮箱外,有皮枕與枕箱應市,亦以“陽江”掛銜,而多出于本市。皮枕為暢銷貨,每對由四五元至七八元不等;其幅度,少者至六寸、大者至尺余。它與皮箱一樣,亦銷往港、澳一帶。此行工友,月入約三四十元,每天工作達9小時以上,除年、節有幾天休息外,沒有星期假,因病停工,也會停薪。年終雙薪與花紅、獎金,一般都沒有,偶得之者,為老板的“恩施”,而且以后也不能為例。
但老板的利潤卻很高,普通有百分之四十左右。月中做3000元生意,即可養30個工友,兼租金與日常開支,生意做上五六千,純利便有千元以上了。像“和泰成”,職工與老板凡十余人,每月營業如以五千元計,則老板的純利潤當在1200元至1300元以上,這是好幾個勤儉的熟練工人經年才能有的積蓄啊!勞資間的收入之差,從此可知。但該號的老板卻常以“本小利微”自詡。
再說陽江有個民歌,唱著州官大買箱,商人大賺錢的故事,歌詞云:
一個州官十只箱,
箱箱裝滿靚衣裳;
裝箱官員眉目笑,
賣箱老板飽荷囊。
這說的多是三尺長上下的大皮箱,每只要賣約四五十元的。州官離任時金銀盈篋,自然不計較皮箱的價值之高,而老板一筆可做幾百元的大生意,純利可達200元左右,哪有不樂其荷包飽脹之理!此一民歌,說出了當時貪官與貪商間的需求關系,也指明了老板利潤之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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