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的定義及分類
1購物中心
國際購物中心協會的解釋為:購物中心是指一群建筑,組合在一起的商業設施,按商圈確定其位置、規模,將多種店鋪作為一個整體來計劃、開發和經營,并且擁有一定規模的停車場。
根據購物中心的建筑、設施和形態的不同,國際購物中心協會又將購物中心細分為"摩爾"(Mall,停車場與店鋪間有一定的距離,通常在整體建筑的地下或外圍,而店鋪間有專門的步行街連接,如區域型、超區域型購物中心)和帶狀中心(店鋪前各有停車場,店鋪間通常沒有專門的步道連接,如鄰里型、社區型等)。
由此可見,從嚴格意義上講,購物中心不是一種商業業態,而是一種有計劃地實施的全新的商業聚集形。
2摩爾(mall)購物中心
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由專業購物中心管理集團開發經營,業態業種復合度極度齊全(全業態、全業種/行業經營,表現出高度專業化與高度綜合化并存的成熟性結構特征),行業多、店鋪多、功能多,商品組合的寬度及深度極深(商品高中低檔必須齊備,以保證商品品種齊全。商品組合的寬度極寬由多家不同定位的大型百貨公司、超市大賣場實現。商品組合的深度極深由無數各類品牌專賣店、專業的不同行業主題大賣場實現)
嚴格意義上講,小于10萬平方米的,叫做購物中心,大于這個數字的且業態復合度高的方可稱作摩爾MALL。而大于20萬平方米的,可叫做超級摩爾購物中心SUPER MALL。
3城市綜合體 HOPSCA
城市綜合體一般是由高級酒店,高檔寫字樓,大型綜合商業中心、步行街區、市民廣場等組成。
城市綜合體是將城市中商業、辦公、居住、旅店、展覽、餐飲、會議、文娛等城市生活空間的三項以上功能進行組合,并在各部分間建立一種相互依存、相互裨益的能動關系,從而形成一個多功能、高效率、復雜而統一的綜合體,以功能協同、空間緊湊、抗風險能力強為特點,表現出極大的生命力和充沛的發展潛能。因其規模宏大、功能齊全,城市建筑綜合體常被稱為“城中之城”。城市綜合建筑體又稱綜合性建筑或復合型建筑 。
HOPSCA——Hotel(酒店)、 Office(寫字樓)、Parking(停車場)、Shopping mall(購物中心)、Convention(會議中心)、Apartment(公寓)
4購物中心的分類
A、社區購物中心Communityshopping center
是在城市的區域商業中心建立的,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內的購物中心。
B、市區購物中心Regionalshopping center
是在城市的商業中心建立的,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內的購物中心。
C、城郊購物中心Super-regionalshopping center
是在城市的郊區建立的,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購物中心。
D、廠家直銷中心Factory outletscenter
由生產商直接設立或委托獨立經營者設立,專門經營本企業品牌商品,并且多個企業品牌的營業場所集中在一個區域的零售業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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