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山寨體育用品 莞50商家被訴侵權
日前,記者從東莞第三人民法院獲悉,今年一來,該院受理“三六一度”公司訴稱東莞商鋪商標權侵權糾紛案已達145宗,涉案商鋪達50家,平均每案要求賠償1000余元至2萬余元不等。該院表示,近年來“三六一度”等國內知名品牌公司開始成為法院的訴訟“大戶”,頻頻以商標權侵權為由將東莞各商鋪告上法庭。該院調研發現,許多商家均為“不知假而售假”,建議廣大商家提高警惕,進貨時應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授權文件并保留進貨票據,以免遭遇索賠而蒙受損失。
案例鏈接
百貨店店主銷售拖鞋成了被告
今年5月,東莞市常平鎮某百貨店經營者竇先生收到兩份法院傳票,均為三六一度(福建)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起訴其店內銷售的拖鞋等商品侵犯了該公司的商標權。“三六一度”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登報賠禮道歉,并開出每案約2萬元的賠償要求。
“三六一度”代理律師稱,該公司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其注冊商標是知名運動品牌,是奧運會、亞運會等世界及全國重大體育賽事的主要贊助商或合作伙伴之一。作為全球性的民族品牌,公司多年來做了大量廣告宣傳,具有強大的品牌號召力。然而,公司卻在市場調查中發現,許多商鋪銷售假冒其公司注冊商標的產品。這些銷售行為不僅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嚴重損害了其品牌形象,給其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而且也給信賴其產品的消費者帶來極大損失。對此,公司已對相關行為進行公證并作為證據提交到法院,堅決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鋪頻當被告的現象,法院經調研發現,商鋪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銷售者主張不知道其銷售的是侵權產品。銷售者表示其不知道也無法核實銷售的產品是否正品,是“不知假而售假”,并以此作為抗辯理由;二是銷售者認為侵權責任在生產者。許多銷售者認為其不是涉案商品的生產者,商品都是從批發商處購買的,其自身也是受害者,權利人應當找生產者賠償,但銷售者卻無法提供合法的進貨來源;三是經營者嚴重缺乏相關法律意識。許多商鋪經營者往往在經營過程中不知法、不懂法、不學法,對于所售產品侵權懵然不知,對此產生的法律后果也多是滿不在乎,直至付出巨額賠償代價才后悔不已。
對此,法院采取庭審釋法、庭審及判后答疑等方式,對涉案商鋪經營者進行普法宣傳,并對此類案件積極展開調解。到庭的大部分商鋪經營者在法院的釋法、答疑之后,主動與原告達成和解協議。2014年以來,商標權侵權糾紛案件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就有142宗。
法官提醒
保留進貨票據 合法渠道進貨
在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受到重視的時代,銷售者在經營過程中,應當如何參與到保護知識產權社會義務中并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此,東莞第三人民法院對廣大商家提出以下建議:銷售者應通過合法的供應商或生產商進貨;要求供應商提供商標所有人授權文件;銷售者應保留所有進貨票據;應增強法律意識。
面對“三六一度”起訴,竇先生感到十分愕然并大呼冤枉,稱涉案商品不是他制造的,是他從供應商處進貨的。他經營的百貨商店是做零售的,對于是否侵權并不清楚,要求把供應商、生產商列為共同被告。
東莞第三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案涉被控侵權拖鞋系未經“三六一度”許可的在同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竇先生銷售案涉侵權商品的行為屬于侵犯“三六一度”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對于竇先生提出其銷售的侵權商品有合法來源,應把供貨商和生產商列為共同被告的抗辯,法院認為,竇先生提供的單據既沒有反映侵權產品的具體信息,也沒有反映侵權產品供應商、生產商的具體情況,不符合我國商標法關于免除賠償責任的規定,抗辯理由不成立。綜合考慮涉案商標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性質與后果、店鋪的規模及所處位置的經濟發展狀況、經營時間以及“三六一度”為本案支出的合理維權費用等因素,法院最終判決竇先生立即停止銷售并銷毀庫存侵權產品,并酌定竇先生賠償“三六一度”經濟損失5000元。
原因分析
商鋪經營者“不知假而售假”
據統計,今年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共受理以商鋪經營者為被告的商標權侵權糾紛案件達205宗。其中,“三六一度”就起訴了145宗,其余案件的原告還包括七匹狼、金利來、雙魚、美的等品牌公司。
針對商鋪頻當被告的現象,法院經調研發現,商鋪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銷售者主張不知道其銷售的是侵權產品。銷售者表示其不知道也無法核實銷售的產品是否正品,是“不知假而售假”,并以此作為抗辯理由;二是銷售者認為侵權責任在生產者。許多銷售者認為其不是涉案商品的生產者,商品都是從批發商處購買的,其自身也是受害者,權利人應當找生產者賠償,但銷售者卻無法提供合法的進貨來源;三是經營者嚴重缺乏相關法律意識。許多商鋪經營者往往在經營過程中不知法、不懂法、不學法,對于所售產品侵權懵然不知,對此產生的法律后果也多是滿不在乎,直至付出巨額賠償代價才后悔不已。
對此,法院采取庭審釋法、庭審及判后答疑等方式,對涉案商鋪經營者進行普法宣傳,并對此類案件積極展開調解。到庭的大部分商鋪經營者在法院的釋法、答疑之后,主動與原告達成和解協議。2014年以來,商標權侵權糾紛案件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就有142宗。
法官提醒
保留進貨票據 合法渠道進貨
在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受到重視的時代,銷售者在經營過程中,應當如何參與到保護知識產權社會義務中并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此,東莞第三人民法院對廣大商家提出以下建議:銷售者應通過合法的供應商或生產商進貨;要求供應商提供商標所有人授權文件;銷售者應保留所有進貨票據;應增強法律意識。
據統計,今年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共受理以商鋪經營者為被告的商標權侵權糾紛案件達205宗。其中,“三六一度”就起訴了145宗,其余案件的原告還包括七匹狼、金利來、雙魚、美的等品牌公司。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