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第十一屆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
關于推薦第十一屆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候選人和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候選單位候選個人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薦第十一屆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候選人和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候選單位候選個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62號),按照《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于2012年組織開展第十一屆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和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評選表彰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屆表彰活動將在全國范圍內表彰30名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300名全國技術能手、100家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單位和80名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個人。
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條件
《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管理辦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7號令)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已獲得省(行業)級技術能手稱號,且具有高級以上職業資格或同等資格,技術技能水平在國內本職業(工種)中有較大影響,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參加能手的評選:
(一)在本職業(工種)中具備較高技藝,并在培養徒弟,傳授技術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二)在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活動中做出重要貢獻,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三)在本企業、同行業中具有領先的技術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產工作領域總結出先進的操作技術方法,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四)在開發、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成現實生產力方面有突出貢獻,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全國技術能手候選人從已取得省(行業)技術能手稱號的人員中推薦產生,原則上不能推薦中央企業的人員。
三、 中華技能大獎評選條件
《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管理辦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7號令)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已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稱號,在本職業(工種)中的技術技能水平在國際國內有重要影響,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參加大獎的評選:
(一)在技術創新、攻克技術難關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并總結出獨特的操作技術方法,產生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二)在本職業(工種)中,具備某種絕招絕技,并在帶徒傳藝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在國際國內產生重要影響的;
(三)在推廣應用先進技術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中華技能大獎候選人原則上從歷屆全國技術能手中推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也可推薦:(1)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或全國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等獎項,并堅持在企業生產一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2)在生產實踐和工作崗位上貢獻特別突出或實現重要發明創造的高技能人才;(3)在國際、國內重大職業技能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高技能人才。
四、 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評選條件
(一)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單位評選條件
《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評選表彰管理辦法》(試行)(勞技辦發[2004]2號)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政策、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照章納稅,經營狀況良好,無違法亂紀行為的企業,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申報參加“突出貢獻獎”的評選:
1、在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積極貫徹落實有關人才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有較完善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措施,具有一支高素質的技能人才隊伍;
2、在高技能人才培養和使用方面,積極參與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人才培養試點工作,具有積極的、行之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在全面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方面,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職業技能鑒定崗位職責,完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考核和監督檢查措施,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在職業培訓方面,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崗位培訓、崗位練兵、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較好地提高了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技能水平,為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二)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個人評選條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技能人才評選表彰辦公室《關于印發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獲獎個人申報條件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0]2號)規定: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申報參加“突出貢獻獎個人”的評選: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技能人才培養工作,勤奮敬業,無私奉獻,師德高尚;
2、企業生產一線的師傅,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藝高超,在培養徒弟,傳授技術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在技能人才培養工作中獻計獻策,總結并提出過合理化建議,被本企業或行業采納、應用并推廣;
3、技工院校等職業院校一線的教師,至2011年底,從事一線教學工作滿15年,并獲得過省級以上行政部門表彰獎勵的教師。認真鉆研業務,能高質量完成教學任務,努力推進職業教育教學方法創新,在教學研究、校企合作、技術推廣,提高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為人師表,在培養技能人才促進就業方面成績突出。所教授的班級學生學習表現好、動手能力強、職業技能鑒定通過率、就業率高,或在省部級以上各類競賽中獲得獎勵。
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獲獎單位和個人,從基層企業和技能人才培養院校中推薦產生,主要包括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基地、技工院校等職業院校、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試點企業等。其中,獲獎個人應從企業生產一線員工、技能人才培養院校教師、各類培訓機構和基層企業從事技能人才培養工作者中推薦。
上述四個獎項每個專業協會可推薦1名候選人(候選單位)。
五、 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候選人和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候選個人推薦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的種類
1、中華技能大獎候選人申報表(一式3份);
2、全國技術能手候選人申報表(一式3份);
3、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候選個人申報表(一式3份);
4、候選人事跡材料(2份);
5、候選人技術技能水平、主要技術成果證明材料(2份);
6、候選人所在單位推薦函(1份);
7、候選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裝2吋彩色照片(“大獎”候選人每人10張;“能手”候選人每人5張,“突出貢獻獎”候選個人每人5張)。紅色背景,平光拍攝,成像清晰,光線反差小。“大獎”候選人工作照10張,其中橫版照片8張,豎版照片2張,照片刻制成光盤申報;
8、“大獎”候選人音像資料(2份)。
(二)申報材料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1、事跡材料主要內容和要求
(1)事跡材料主要內容
①候選人的主要事跡及為本企業(單位)、本行業和國家做出的突出貢獻;
②候選人取得的成績在國際同行業領域中(地區、國家或世界范圍三個層次)的重要影響和作用;
③候選人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做出的貢獻及所產生的經濟效益(要求用數字量化反映);
④候選人曾獲得的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
(2)事跡材料的撰寫要求
①要實事求是,簡明扼要,“大獎”、“能手”候選人事跡材料著重突出技能技術方面的內容,“突出貢獻獎”個人事跡材料突出在技能人才培養方面的內容;
②候選人所獲榮譽稱號,要求由低一級向高一級(即地區-國家-國際)依次寫明。
(3)事跡材料的格式
①“大獎”候選人事跡材料要求在2000字左右;
②“能手”候選人和“突出貢獻獎”候選個人事跡材料按兩種格式申報:一種要求字數在1500字左右;另一種要求精選提煉在500字以內;
③統一用A4紙打印,并以候選人姓名為文件名、以Microsoft Word格式報送電子版。
2、證明材料要求
(1)候選人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包含照片頁、職業資格等級頁、職業工種頁);
(2)候選人所獲各種榮譽稱號的復印件或旁證材料,并要求整潔、清晰,統一用A4紙復印或打印;
3、照片及音像材料要求
(1)“大獎”候選人工作照以體現其在本崗位的工作情況為主,要能反映出“大獎”候選人的精神風貌。
(2)“大獎”候選人錄像應真實地反映其近期工作、學習等情況,主要內容為候選人在本崗位工作的活動;企業領導對候選人的介紹和評價;企業職工代表對候選人的評價;候選人其他優秀事例等。
(3)錄像片時間為3-5分鐘,要求使用高清攝影機,錄像片以分辨率720×576的mpeg2數據格式刻錄在DVD光盤上申報。錄像片頭應有候選人姓名、錄制時間、錄制單位字幕,保留2秒鐘。錄像片要求成像清晰,色彩還原正確,解說無雜音;片中應有候選人同期聲(長10-20秒);片中出現人員應有字幕提示其姓名、職務;如遇口音較重者應同時配有發言的中文字幕。
六、 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候選單位推薦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的種類
1、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申報表(一式3份);
2、申報單位事跡材料(2份);
3、申報單位有關證明材料(一式3份);
4、申報單位彩色照片10張,刻制成光盤申報;
5、有關行業協會的推薦函(1份)。
(二)上報材料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1、申報單位事跡材料內容和要求
(1)事跡材料應包括申報單位概況,重點反映在高技能人才培育、使用方面的舉措,取得的成績,及通過開展職業培訓、技能鑒定等工作對本單位產生的重要影響和作用(盡量用數字量化反映),以及申報單位在就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等工作中曾獲得的獎項等。字數控制在3000字以內。
(2)事跡材料要實事求是,簡明扼要,突出重點;所獲獎項,要求由低一級向高一級(即地區-國家-國際)依次寫明。
(3)事跡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并以申報單位名稱為文件名、報送Microsoft Word格式電子版。
2、證明材料要求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培訓機構還應提供辦學培訓資質證明(辦學許可證等)復印件;
(2)申報單位在就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等所獲各種榮譽稱號,需提供復印件或旁證材料,并要求整潔、清晰;
(3)統一用A4紙復印或打印。
3、照片要求
申報單位工作照片,應重點展示單位整體概貌,以及生產、培訓及有關活動場面。
七、 材料的申報要求
(一)為提高工作效率,申報表、事跡材料、必要的證明材料、照片和音像資料仍實行郵寄外,相關文字材料要求全部用電子郵件發送電子版,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郵寄磁盤(Microsoft Word方式),否則不接受推薦。
(二)所有申報材料(包括事跡材料、照片、音像資料等)屬于涉密范圍的,須按照保密規定,經相關保密部門審核把關,進行脫密處理后再行申報。
(三)《中華技能大獎申報表》、《全國技術能手申報表》、《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申報表(單位)》和《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申報表(個人)》電子版請從中國勞動力市場網表彰欄目下載。
八、 有關材料上報時間
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候選人和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候選單位、候選個人申報推薦材料請于2012年3月31日前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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