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80億美元中國涉案產品或將擺脫反補貼“劫”
美國對華“雙反”戰火被澆熄?
約80億美元中國涉案產品或將擺脫反補貼“劫”
假如屬于非市場經濟,在國家控制經濟的情況下,補貼就好比一個人將左口袋的錢移到右口袋,自己補貼自己,這成立嗎?
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19日的一紙裁決,對此給予“否定”的答案。該裁決指出,反補貼不適用于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的產品。這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該裁決意味著反補貼已被判定為違反美國法律,美國商務部可以繼續就此上訴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但這種可能性不大,美國自2006年起至今對中國所發起的30起“反傾銷反補貼”(下稱“雙反”)官司將告一段落,反補貼稅將停止,這對中國工程輪胎、地板、鋼管等涉案產品無疑是個利好消息,將促進這些產品的出口。
清華大學中美關系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周世儉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雙反”對中國企業來說,就如“老鼠鉆風箱,兩頭受氣”,而此判決恰好終止了中國企業“兩頭受氣”的局面。
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研究“雙反”專家余盛興昨日對本報表示,自2006年美國對中國產品發起“雙反”來,明顯抬高了對中國產品的懲罰性關稅,在“雙反”前,中國產品被征收最高反傾銷稅是376%,而“雙反”雙重征稅后,最高達到600%左右,將很多中國產品都擋在美國門外。“雙反”成為美國企業排除來自中國的競爭對手的有效工具,而美國政府也一定程度上成為了美國國內產業尋求不公平和非法貿易救濟的“幫兇”。粗略估算,中國涉案金額大約為80億美元。在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裁決后,估計美國商務部接下來會相應調整,將可能停止對中國繼續征收反補貼稅。
美國對華產品長達五年“雙反”
2006年11月20日,美國試探性對中國銅版紙發起首宗反補貼合并反傾銷調查,為中美貿易蒙上一層陰影。
早在上世紀80~90年代,美國一些產業已預謀對中國等國家的產品發起反補貼調查,但當時均被美國政府否決掉。1983年,美國紡織企業申請針對中國進口的紡織品、服裝和相關產品反補貼調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尋求公眾就反補貼法是否適用于非市場經濟國家發表評論,并舉行了聽證會,后因申訴方撤訴而不了了之。1991年,美國國內生產企業申請對中國進口的螺母和吊扇展開反補貼調查,美國商務部以不適用反補貼為理由拒絕采取反補貼措施。而在1985年到1987年間,美國大西洋(10.18,0.04,0.39%)鋼鐵公司曾多次提交訴訟要求對捷克鋼材發起反補貼調查,先后遭到美國商務部、紐約國際貿易法院和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駁回。
自1984年以來,美國政府已約定俗成,不對中國等被美國認為的“非市場經濟體”的國家采用反補貼法,因為很難判斷這些國家的補貼程度到底如何,而只對這些國家適用反傾銷。
不過,美國最終還是邁出“出爾反爾”這一步。2007年3月30日,美國商務部初裁中國相關企業對美國出口的銅版紙存在反補貼行為,并開始征收10.9%~20.4%的臨時反補貼稅。時任美國商務部長古鐵雷斯在當日宣布上述決定后表示:“中國政府挑選了一些生產企業為它們提供補貼,因此它們代表了不公平競爭。我們不認為這是保護措施,我們只是運用了相關規定。”古鐵雷斯稱,與10年前相比,中國企業針對補貼政策的生產和出口決策已有所改變,這些改變使經濟學家和美國商務部能夠衡量補貼帶來的財務影響。
不顧中方反對,美國商務部于2007年10月18日宣布了對中國銅版紙反傾銷和反補貼案的終裁結果,決定將對中國銅版紙生產商和出口商征收21.12%~99.65%的反傾銷稅、7.40%~44.25%的反補貼稅。盡管事情很快發生戲劇性變化,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2007年11月20日作出最終裁定,終止對中國銅版紙“雙反”的裁決,但這無法叫停美國對中國“雙反”的腳步,至今美國已對圓形焊接鋼管、薄壁矩形鋼管、工程輪胎和黏合編織袋等30種產品進行“雙反”立案。
重復征稅矛盾或解決
周世儉表示,美國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對中國產品反補貼,是在國際貿易中濫用“霸權主義”,美國在雙反中“占盡好處”,但這完全站不住腳。兩者自相矛盾,反補貼只適用市場經濟國家,而美國在發起反傾銷調查時,卻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采取一些發達的第三國的產品價格來替代中國國內價格,從而裁定中國出口存在較高的傾銷幅度,這明顯存在“雙重”歧視。而此次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裁決,改變了中國企業“兩頭受氣”,如果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就不能采用反補貼,而美國一旦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我國至少有一半“反傾銷”官司將“平反”或降低反傾銷稅。
曾打贏過加拿大2004年對中國首起“雙反”官司的廣東海派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王建宇對本報談到,美國發起的多宗“雙反”官司中,贏的幾率微乎其微,只要是涉及中國國有企業,美國就一口咬定存在補貼。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這個裁決,不僅可以讓美國對中國反補貼停歇,還將可能使歐盟、加拿大對華“雙反”也有所收斂。
自從美國商務部(DOC)對中國產品連續采取“雙反”以來,中國政府一直在不斷交涉中,DOC初步裁定中國銅版紙企業補貼成立之后,中國政府將美方訴至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DSB)。2008年9月19日,中國政府再次向DSB申訴。2011年3月25日,DSB通過了裁定美國對中國部分產品采取“雙反”措施違反WTO規則的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報告。
與此同時,部分中國涉訴企業也通過美國國內司法程序挑戰美國政府。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是美國進口商GPX國際輪胎公司和中國出口企業河北興茂就DOC在對華工程輪胎“雙反”最終裁決結果不服而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IT)上訴。2009年9月,CIT做出裁決,認為美國商務部現有的方法導致重復征稅的可能性很大。美國商務部就此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上訴,因此出現上文所提到的19日這樣一個裁決。有律師認為,不排除美國國會修改法案允許對非市場經濟國家進行反補貼調查。當然,國會修改法律不是件容易的事,有辯論,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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