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需守規則
①書面原則
專利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在辦理各種手續時都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也就是說,有關申請手續不得采用口頭形式,也不得以電報、電話、電傳、膠片等形式代替書面形式,更不得以向專利局提交實物的方式代替書面形式;而且專利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書面文件必須使用專利局指定的格式,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這樣有利于專利申請文件的閱讀、處理和長期保存。
另外,申請專利時提交的各種文件應當使用中文,外文材料應當在專利局指定的期限內附送中文譯文。
②先申請原則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權,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采取這種原則,包括我國,只有美國、菲律賓等國家采用的是先發明原則。
③單一性原則
一份專利申請文件只能就一項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便于專利局對專利申請進行分、類檢索和審查。也有利于將來專利權裝讓和專利許可合同的簽訂。
責任編輯:v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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