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老板能買經適房 中介員工被處罰
房屋中介公司員工宋某自稱能夠為他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先后與自己公司的老板李某以及多名客戶簽訂經濟適用房預訂協議,騙取訂金30余萬元。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將宋某提起公訴。
宋某于2009年到某房屋中介公司工作,自稱認識房管所的人,可以弄到經濟適用房指標。中介公司老板李某信以為真,便介紹該公司客戶楊某與宋某簽訂了經濟適用房預訂合同,并向宋某支付了8萬元訂金。宋某的花言巧語令李某本人也動了心,隨后李某也先后與宋某簽訂了兩份經濟適用房預訂合同,共向宋某支付訂金12萬元。不久,公司的另一名客戶孫某也與宋某簽訂了同樣的預訂協議,向宋某支付8萬元。因宋某聲稱還需要拿錢疏通關系,又陸續從孫某手中騙取2萬余元。
數月后,當合同約定的交房日臨近時,苦苦等待消息的李某等人卻再也聯系不到宋某,這才發覺受騙并報警。2010年9月,警方將四處躲藏的宋某抓獲。
檢察官提示:購買經濟適用房需要符合相關申購條件并履行合法手續,只有正規部門才能接受辦理經濟適用房申購,市民不要試圖通過不正規渠道購買經濟適用房,也不要輕信任何公司或個人可以幫助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承諾,以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