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財務集中管理的監控實務案例
以某集團公司對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監控實施為例。集團公司對全資子公司的負責人與財務經理實行由集團公司總經理聘任,全資子公司的負責人對集團公司總經理負責。集團公司對全資子公司進行財務會計的統一管理,其要點主要包括:(1)辦理年度決算的審批手續;(2)按月上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年度《現金流量表》,及時分析全資子公司的會計實際業績;(3)幫助全資子公司編制預算和中期計劃;(4)對全資子公司機構的財務會計方面加以指導并提出指導意見。全資子公司未經集團公司領導同意,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抵押、擔保、對外投資等活動;全資子公司購置固定資產隨年度綜合計劃一并上報集團公司,特殊情況臨時增加購置固定資產時,需上報追加計劃;全資子公司所需的生產經營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如資金周轉困難向集團公司借用時,應先報集團公司財務部簽署意見,由集團公司領導審批,借款按借期參照銀行貸款利率計收本息。
實施財務集中管理有諸多益處:第一,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強化資本經營意識。企業集團通過實施財務集中管理把集團內各公司暫時閑置和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分配給集團內需要資金的公司,通過資金的回籠和資金的調度,強化了資本運營;同時,促進集團內部企業加強資金管理,實現資金流動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第二,加強集團內部監控。企業集團一般成員企業眾多,組織層次復雜,管理鏈條長,實施財務集中管理可以使集團內各子公司的經營運作,尤其是資金運作,完全置于集團的監控之下,確保其經營行為規范、安全和高效。
第三,降低集團財務費用。企業集團的財務集中管理使得集團內部可以融通資金、盤活資金、提高資金使用率。在同等投資和生產規模情況下,對銀行的資金需求量相應減少,降低了利息成本。集團以短期的信貸滿足下屬公司的長期使用,降低了高負債經營的風險。
第四,提高集團信用等級。企業集團實行財務集中管理后,各子公司不再單獨與銀行發生信貸關系,而是以企業集團的名義進行信貸活動,可以較為容易地從銀行獲得融資。
第五,實時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確保企業整體經營的順利進行,以及子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健康發展。
財務集中管理是將信息技術與先進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有機結合,提高大型企業財務和業務的綜合管理水平,對整體企業資源進行有效配置、管理、控制和優化的過程。這一方法必將對企業集團的有效財務管理起著重大的推動作用。將越來越為企業集團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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