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定標市直機關差旅費用
為貫徹落實“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市財政局重新修訂《六安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要求出差人員應當選乘相對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到六安市行政區域外出差,伙食補助費按100元/天包干使用,市內公務補助最高60元/天包干使用,超標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據介紹,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廳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乘火車軟席,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不含旅游船)二等艙,飛機經濟艙;處級及以下職務人員,火車硬席,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不含旅游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此外,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車)憑據報銷。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相對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出差人員因公臨時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等)發生的房租費用為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分地區住宿費限額標準,其中依據各直轄市、省不同的標準,廳級不超過500元/間.天,其他人員不超過350元/間.天。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在因公臨時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到六安市行政區域外出差,按出差目的地100元/天標準包干使用。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就餐的,應當按標準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補助費。到金安區、裕安區從事公務活動按每人每天40元給予差旅費補助。到其他縣區從事公務活動,按每人每天60元給予差旅費補助。
據悉,《辦法》適用于市直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出差人員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市直機關財務部門對未經批準,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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