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一審查文檔版權成難題
目前文檔總量已經過億的百度文庫,是用戶和機構上傳文檔形成的文檔類分享平臺。百度版權管理中心負責人解釋說,從百度文庫上傳的流程來看,每個注冊了百度賬號的用戶都可以點擊上傳自己的文檔,百度文庫在上傳頁面明確告知用戶不得上傳侵權文檔。百度文庫首頁推薦的文檔并不是一般注冊用戶而是機構合作及認證作者,百度文庫僅會對認證作者和機構合作者的文檔進行推薦,且保證推薦文檔均為正版。
據介紹,百度文庫為了防止用戶未經許可上傳他人作品,專門建立了“反盜版DNA識別系統”,通過這一技術,只要權利人將作品內容提交給百度,百度就可以識別相關的侵權文檔,截至2014年9月,百度已經累計刪除了330多萬個涉嫌侵權的文檔。這一系統的操作模式是百度先與400多個機構達成合作,并主動聯系知名專家,將這些作者的版權作品輸入“反盜版侵權庫”中。用戶上傳的作品都會先與“反盜版侵權庫”中的文章進行特征比對,從而剔除侵權的文檔,阻止其上傳。
這位負責人表示,除與中青文的版權糾紛外,百度文庫自上線以來已經經歷了不少案件。所有案件中,法院都認定百度文庫“信息存儲空間”的法律性質,在大部分案件中,法院的意見都是“分享平臺可以享受"避風港"原則”。例如在作家朱金泰訴百度、作家賈佳訴百度、作家韓璦蓮訴百度這3起案例中,法院都認定了百度文庫作為信息存儲空間的法律性質,認為其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并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
然而在最近的中青文與百度文庫案件中,法院雖然認可了百度文庫作為信息存儲空間的性質,也認可了平臺方沒有獲得任何經濟利益,但與以往不同的是,法院認為百度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應設定一個與閱讀量掛鉤的閥值,也就是說達到一定閱讀量的文章,平臺就有必要進行版權審查。正因為平臺沒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也沒有建立起足夠的防護機制,因此判決百度文庫敗訴。
那么閱讀量的大小是否可以作為信息存儲空間履行事前審核義務的標準呢?究竟多大的閱讀量才能作為事前審核的標準線?百度文庫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同樣作為在線文檔分享平臺的代表,道客巴巴網副總經理閆志剛也遭遇了類似的問題。據他介紹,目前道客巴巴基本的上傳流程與百度類似,也是用戶將自己原創或者收集到的資料,通過在道客巴巴網站注冊賬號的方式進行上傳,在通過相關審核后發布在平臺上。去年,因為一些網友將某些出版社出版的書籍內容上傳到道客巴巴網站上,導致網站與相關出版社發生糾紛。這讓閆志剛感到十分困惑:存儲空間究竟是否適用“避風港”原則?網站經營者究竟有沒有義務判斷以及如何判斷用戶上傳的文檔是不是涉嫌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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