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助力企業改革發展
201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勞務派遣員工權益保障成為廣大派遣員工和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2013年以來,作為勞務派遣用工人數較多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銀行堅持從大局出發,擔當社會責任,把解決勞務派遣用工問題作為“暖心工程”來抓。經過周密部署和認真細致的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行已基本完成勞務派遣用工轉換工作。
中國銀行的勞務派遣用工是在股份制改革前編外用工的基礎上形成的,人數最多的時候曾達到6.7萬人,占全行員工總數的23%。這種用工方式在用工靈活性、降低人工成本等方面具有一定優勢,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同工不同身份、同工不同酬或者同工同酬不同福利等問題,導致派遣員工覺得“低人一等”,歸屬感不強,流失率偏高,基層隊伍不穩定。為解決這些問題,近幾年中國銀行通過優秀派遣員工選聘方式,每年有10%左右的派遣員工轉為合同制員工。但到2013年全行仍有派遣員工5.8萬人,占員工總數的20%,其中87%工作在營業網點,是基層員工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并且有比例限制。中國銀行從2013年初即開始研究解決勞務派遣用工問題,行領導對此高度重視,組織工會和相關部門到基層網點調研,了解實際情況,傾聽派遣員工的意見和呼聲。調研中發現,基層行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的所謂優勢已經弱化,弊端卻日益突出,為了中行的長遠發展,即使再大的成本,也要克服眼前的矛盾,妥善處理和解決好勞務派遣工的身份轉換工作。
思想認識的統一,加快了解決問題的進度。2013年10月,總行制定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調整勞務派遣用工管理政策的方案》,明確中國銀行的基本用工形式是勞動合同用工,現有派遣員工依法合規按程序轉換為合同制員工,不設比例限制,全部工作在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
總行政策明確后,各單位迅速行動起來。在各級工會組織的積極推動下,34家一級分行和3家總行直屬機構,在認真梳理本單位實際情況、征求行內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全部研究制定了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明確了轉換方式、工作步驟、進度安排等內容,力求周密、細致、規范。在轉換工作安排中,突出基層導向,基層網點和入行工作時間長的派遣員工優先轉,二級分行和一級分行機關派遣員工后轉,總行機關最后轉;突出業績導向,對實際工作表現優秀的派遣員工簡化程序直接轉,對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派遣員工該退出的退出。
各級分支行的工會和有關方面通過集體講、個別談、上門訪、在線答等多種方式,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中國銀行的轉換政策,不僅讓廣大派遣員工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和轉換工作安排,保證了轉換工作的順利實施,也讓大家感受到了組織的關懷和中行大家庭的溫暖,發揮了轉換政策的最大效力。同時,主動與當地黨政機關、監管部門、新聞媒體溝通,向有關部門匯報,認真聽取工會的意見建議,并與合作的350余家勞務派遣機構反復協調磋商,取得了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也與合作的派遣機構形成了一致意見和聯動機制,為平穩順利實施轉換工作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轉換實施過程中,中國銀行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切實把工作做細,把好事辦好。轉換工作啟動以來,全行未發生一起違反工作紀律的事件,也未發生勞動糾紛和爭議,員工隊伍保持了穩定。員工轉換身份后,直接與中國銀行簽訂勞動合同,與其他勞動合同制員工一樣,納入中國銀行統一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中國銀行尊重員工以往派遣工作期間的經歷和貢獻,在薪酬福利套算中,與其他勞動合同制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同機制”,由此增加的約20億元人事費用也通過“總行支持一部分、分行承擔一部分”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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