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新規給公務開支上“緊箍咒”
每月6號前,黃石市直173家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人員都要向市財政報送上個月“三公”經費執行情況。這是黃石今年以來實行的“三公”經費月報制度,市財政局對各單位的“三公”經費進行匯總分析,凡支出高于去年同期的,該單位要出具情況說明,對未按規定說明或說明理由不充分的,交由市紀委處理。
日前,黃石市出臺《黃石市市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和《黃石市市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兩項新規,對差旅費、會議費各項標準嚴格規范,給公務開支戴上“緊箍咒”。吃接待餐,要交伙食費《黃石市市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公務人員出差要經過審批,出差事由、人數、地點、預計天數等內容須報經單位有關領導審批。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出差人員應當按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省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乘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不包括旅游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地市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乘坐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不包括旅游船)二等艙,飛機經濟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硬座、硬臥,Z37/38除外)、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
住宿費方面,省內出差的,省部級人員的住宿費標準上限為每人每天800元,地市級人員的住宿費標準上限為每人每天480元,其他人員的住宿費標準上限為每人每天320元。
伙食補助費方面,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省內出差的,伙食補助費為每人每天100元。到大冶市、陽新縣出差的,伙食補助費為每人每天80元。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市內交通費方面,按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內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大冶市、陽新縣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同樣,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當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同時,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費用由派出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開會要審批,開支要公示《黃石市市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規定,市級黨政機關會議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
一類會議,指市黨代會、市人代會、市政協全委會、全市勞模表彰會。二類會議,是指市民主黨派、工商聯、共青團、婦聯的換屆會議。三類會議,是指市直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
一、二類會議應當報經市委或市政府審批。三類會議應當報經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原則上一年不超過一次。
同時,不得到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會議主辦方不得組織與會議無關的參觀游覽,不得宴請與會人員,不得發放紀念品及物品。各類表彰會應以精神獎勵為主,不得發放獎金或獎品。有國家政策規定需要發放獎金或獎品的,其獎勵數額和標準,須報經市委或市政府批準。
市直單位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按規定要求公開的應向社會公開。
會議時間上,一類會議會期按照批準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二類會議會期原則上不超過1 天;三類會議和傳達、布置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同時,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合計不得超過1天。
會議人數規模也有限定。除參會人員外,一類會議的工作人員控制在代表人數的15%以內,二類會議的工作人員控制在代表人數的10%以內。三類會議,市直單位的會議一般開到縣(市)區,參會人員不得超過1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代表人數的10%以內;經市委、市政府批準需開到鄉(鎮)的會議,參會人員控制在200人以內,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代表人數的10%以內。參會人員在50人以內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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