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京東“殺紅了眼” 品牌商何去何從?
電商平臺的大促銷活動,原本應該是品牌商提升業績、回饋用戶的一件好事。然而如今,殺紅眼的電商平臺,只會讓品牌商越來越覺得兩難。

“TOP品牌商其實很糾結,也很痛苦。”6月7日,在談及前一天天貓與京東各使手段爭奪品牌商一事時,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品牌企業高管向記者表示。該人士指出,通常情況下,大的品牌方出于對流量的需求,自然會投靠流量大的平臺進行促銷活動,但也難免有“兩頭討好”的心態,各方均不愿得罪,“這次天貓、京東在促銷節點互下猛手,令原本想兩頭討好的品牌商非常難堪。”
天貓與京東的這次戰爭,爆發于6月6日。當日,阿里巴巴旗下媒體的微信公眾號,推送了一篇標題為《一個回車鍵 京東批量鎖定商家后臺強行促銷》的文章,文章指出京東把近百個品牌拉到京東會場,參加相關促銷活動,對于要退出會場活動的商家,強制鎖定了后臺,甚至有商家發微博指責京東的行為。
然而,另有疑似商家爆料截圖稱,天貓小二此前給出商家三個選擇:上公告、發微博、下會場,否則將嚴懲商家甚至停掉在天貓的所有流量。因此,許多商家迫于壓力,發微博“指責”京東鎖定后臺。
醞釀已久的戰爭
曾經燃燒在“雙11”期間、暗示品牌商“站隊”的熊熊烈火,如今蔓延到了“6·18”。
據世界服裝鞋帽網了解,6月6日,阿里巴巴旗下媒體發布文章稱,當日上午,包括哥弟、鄂爾多斯、lily商務時裝、伊芙麗、初語等眾多服飾品牌在微博上發文聲討京東,稱后者在未經品牌同意情況下,強行將品牌拉入活動會場,參加其指定的促銷活動。對于要求退出會場的品牌,京東強制鎖死后臺,導致商家無法對自己店鋪進行任何操作。
不過,截至7日晚,記者并未在哥弟、伊芙麗、顏域、鄂爾多斯等官方微博里找到該文章內提及的聲討微博。記者聯系到其中一個不愿具名的商家,該商家稱并未發布相關微博。
此外,記者還留意到,該文章內截圖中所謂“哥弟”,微博用戶名為“哥弟-Elan”,并非哥弟品牌的官方旗艦店微博。目前該賬號處于搜索不到狀態。
在文章發布后不久,緊接著劇情便發生反轉。有疑似商家爆料截圖稱,天貓小二暗示通過停掉商家在天貓所有流量等懲罰措施,逼迫商家發微博“指責”京東鎖定后臺。
京東方面解釋稱,在“6·18”前期,大批商家已報名參加京東活動,京東也投入巨額廣告進行預告,為使促銷承諾不至于打水漂,京東才采用了鎖定庫存的做法。
“電商促銷大戰,打的就是貨源充足和價格優惠,京東鎖后臺的核心是鎖商品庫存,保障京東的供貨充足。”上述品牌商高管分析稱。
另一位接近京東的人士則表示,京東此舉也有其苦衷,“品牌商報名參加京東促銷活動的協議,應該很久以前就已經簽定了,誰知道會出現突發狀況。這次相當于品牌商被迫由于突發狀況而毀約。”
事實上,這次的矛盾爆發,只是今年“6·18”期間“貓狗”大戰的一次集中顯現。早在昨天之前,雙方早已開始角力。據了解,天貓要求部分服飾品牌商必須退出京東“6·18”的活動,否則自己處理店內商品(拍下架狀態)。
面對天貓的舉措,京東旗下時尚事業部則向商家推送公告稱,將針對時尚相關品類核心商家推出名為“龍騰計劃”的重點扶持計劃,包括免除KA商家最多高達3年的傭金和平臺使用費,在未來活動中為KA商家提供免費資源支持,如KA商家被逼做出艱難選擇導致產生滯銷庫存,京東全力幫助KA商家消化,以此予以回擊。
背地里的你爭我奪,在明面上也有體現,除上述服飾品類之外,京東的優勢品類——手機3C廠商也難免成為犧牲品。近日,微博實名認證為“天貓手機事業部經理”的潘志勇,公開將努比亞手機痛斥為“馬蓉式企業”。知情人士透露,努比亞是蘇寧所投資的企業,亦是天貓的重要合作伙伴,然而今年6月1日新發的年度旗艦手機Z17,只在京東銷售,天貓上沒有貨源。
“二選一”的灰色地帶
圍繞上述“二選一”傳聞,天貓方面暫未予以正面回應。但有天貓人士轉發第三方評論,暗示天貓不可能要求商家“二選一”。
值得注意的是,早自2015年,工商總局便針對“雙11”、“雙12”等電商大促發布《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根據《暫行規定》,作為集中促銷的組織者,第三方交易平臺需對網絡商戶的促銷活動進行檢查監控,如發現商戶有違法違規的行為,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并予公示。
此外,新規之下,平臺不得限制賣家參與另一平臺的促銷活動,亦即不可實施“二選一”。
然而另一個事實是,記者聯系到多家企業,卻對“二選一”話題諱莫如深。“官方文件上永遠都不會說‘二選一’,只是要求價格有全網最低價保障,與申報活動資源銷售目標相匹配的商品庫存。各種暗示怎么管?”一家品牌企業內部人士透露。
“如今的網絡交易平臺更加接近消費者,因此在產業鏈中的話語權更大,具有極為強大的市場優勢地位,之所以出現類似于‘二選一’的情況,也與此相關。”北京朝陽律師事務所胡鋼說,“事實上,相關法律法規已對零售商擠壓供貨商的情況有所規定,比如商務部對零售商和零購關系的規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現在要做的是將這些法律法規‘電商化’。”
在胡鋼看來,類似于“二選一”的平臺競爭,看似為難了商家,最終必將為消費者帶來不便,甚至影響到消費者利益,“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市場競爭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平臺因自身競爭從而擠壓品牌商的情況必須要遏制。否則,相關部門就應該約談,商家及用戶也應主張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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