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防火墻 鞋服等“傍名牌”沒那么容易
“市場。
“真假公雞”PK真公雞勝出
寧波樂卡克服飾有限公司(是隸屬于中國著名服裝企業――杉杉股份的一家中外合資企業,以下簡稱樂卡克公司)于2008年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一直持續到去年年底。案件的起因是侵權人廈門金雞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上海金雞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晉江莫日克鞋服有限公司及其溫州經銷商劉某在其生產和銷售的運動衣、褲、T恤等服裝及襪子、球帽等產品及其外包裝上使用了與Lecoqsportif(樂卡克)商標圖形相似的公雞圖案,并在對外宣傳、許諾銷售、發展銷售商、拓展銷售網絡渠道等行為中大量使用侵權圖案。這種行為嚴重地影響了樂卡克公司的正常經營和品牌形象,也極大地傷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樂卡克公司遂一紙訴狀將三家公司告上法庭。
據此,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裁定被告三家公司侵犯了樂卡克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需賠償經濟損失8萬元并刊登聲明以消除侵權影響。一審判決后,廈門金雞公司與莫日克公司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審核分析,下達最終裁定:駁回廈門金雞公司和莫日克公司的再審申請。這起“公雞”品牌的商標專用權糾紛案也就此塵埃落定。
石獅鞋服企業“傍與被傍”
自去年以來,石獅根據省、泉州關于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在全市范圍內掀起一場聲勢浩大的專項行動,短短兩個月,我市共查處商標侵權案件4起,涉案金額近5.4萬元,查處涉嫌假冒注冊商標案3起,涉案金額70多萬元,“在石獅,‘傍名牌’現象屢見不鮮;在省外,石獅鞋服企業又是被‘傍’的對象。”石獅市質量技術監督協會秘書長汪志芳表示。而據工商局商標廣告科的工作人員透露,2009年以來,每年查處商標侵權案件數都在百件以上。
“石獅品牌企業很重視商標侵權問題。”石獅市工商局副局長蘇思遠表示。早在2006年,彬伊奴(中國)有限公司就針對本市一家超市銷售假冒“彬伊奴”商標及掛牌的襪子一事進行維權,向靈秀工商所遞交投訴書,要求該超市立即停止銷售假冒商品的行為,并在本地媒體公開道歉及賠償經濟損失。工商部門認為,該超市銷售假冒產品構成了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并處沒收其非法銷售所得和其他尚未銷售的假冒產品。
不僅在石獅,近年來,石獅企業還赴外省打假,公牛世家、賽琪、金駝服飾都有出省打假的經歷。
“傍名牌”沒前途
“現在消費者都很理性,購買一件產品往往會貨比三家。”市消協的工作人員介紹,較之往年,如今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意識提高了很多,在購買商品時,原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重要元素,他們都會一一查看,雖然市場上有很多“傍名牌”產品,但市場已經越來越小,“最終肯定是沒前途”。
據介紹,“無品牌傍品牌”、“小品牌傍大品牌”、“大品牌傍國際名牌”這些侵權行為在法庭上,基本上是“清一色”的敗訴,而近年來,一些商家為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不把心思放在產品質量、產品品牌上,而是竭盡全力去打“擦邊球”,有意去制造各式各樣的侵權方式,如采取各種方式“傍名牌”、“搭便車”。一家無名或小名氣的企業要在短時間內成為知名品牌,需要“砸重金”,包括渠道拓展和品牌宣傳,所以他們把目光轉向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與權利人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混淆市場,誤導相關公眾,損害了商標權人的利益,“實際上現在這樣的做法是很錯誤的,一旦被消費者發現,對自己品牌的損害也是最大化的”。
行業聲音
在主商標周圍筑起一道“防火墻”
“知名品牌大多比較重視對商標的保護,但有時候實際維權成本較高,部分企業也是有心無力。”市工商局一工作人員直言,特別是遇上“打擦邊球”式的爭議行為,由于取證和鑒定較難,面對不法商家的貼牌、套牌甚至假冒的行徑,許多企業也是無可奈何。
“為了加大對商標的全面保護力度,我們建議有實力的企業注冊聯合商標和防御商標。”市工商局法律科副科長李榮亮稱,對于未注冊商標而公然偽造冒用的,一般經查實后維權相對較簡單。而針對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出現的近似商標,引起爭議時往往存在鑒定難的尷尬,這時候注冊防御商標就能起到重要作用。“比如一個打鉤形狀的商標,企業就可以把正向、反向等各個形狀的類似商標都注冊下來。”
據悉,注冊防御商標不是為了使用所注冊的每一個商標,而是在主商標周圍筑起一道“防火墻”,起到積極的主動防衛作用,阻止他人注冊和使用近似商標。
“對于出口企業,我們還建議他們進行商標國際注冊。”李副科長表示,隨著越來越多的國企走出國門,搶注“中國名牌”現象并不鮮見,為了保護本國產品在海外的利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尤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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