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攤檔生意沖突大商場 市場辦勒令停業
5月27日訊 由于禁止小攤檔銷售女裝鞋,在主山村商業步行街做生意的袁小忠在開店當晚,就被迫撤離。近日,袁小忠就遇到了這么一件鬧心的事。
位于主山村百貨,是一個以衣服、鞋子、首飾為主要銷售類型的消費領域,檔主們每月需要向市場管理方交納數千元的租金。在其隔壁的主山村商業步行街,由于人流眾多,也吸引了不少人過來擺攤,商品的檔次則相對較低。
5月1日,袁小忠花5000元錢在在商業步行街路口轉讓了一家小店,經營女裝涼鞋,售價僅從25元到58元不等。
然而,就在鞋店開業當晚,市場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找到袁小忠,“他們說規定了小攤檔不許賣鞋,并讓我撤走。”
就此事,該主山市場辦公室黃主任告訴記者,為了避免由于價格問題,導致這些小攤檔與天驕百貨的店主起矛盾,也防止天驕百貨的店鋪租不出去,市場確實規定雙方銷售的商品不能雷同。
據記者了解,袁小忠與房東簽訂的租期到2012年4月30日才到期。對于市場提出要提前撤走的要求,袁小忠沒有任何意見,但他希望能把5000元轉讓費拿回來,“家里的兩個孩子準備要讀書了,現在都不知道怎么辦才好。”
廣東鼎能律師事務所趙小兔律師表示,首先主山村市場辦公室不是行政機關,同時檔主所銷售的商品不是經過工商部門特別許可,在不違反國家法律的情況下,檔主銷售任何產品,市場辦都沒有權限制。如果強行要求檔主離開,便造成對檔主的侵權,市場有義務賠償檔主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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