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寧談球鞋門:應考慮我們利益 問題會解決
在前四輪的比賽中,李學林連續違反《聯賽官方手冊》中有關聯賽指定用鞋的規定,李學林由于連續違規被先后兩次通報批評,北京隊前三輪已經先后被核減聯賽經費2萬元、10萬元、20萬元。按規定,一名球員違規后處罰金額將依次遞增,從2萬、10萬、20萬,累計150萬封頂。
李學林為何屢犯?倒不一定是他想故意與籃協的規定作對,而是贊助商與籃協溝通不暢的緣故。李學林的贊助品牌在每個賽季都有13個特許球員的名額,但這13人中并不包括李學林。而對于自己不按規定穿指定品牌球鞋的原因,李學林也不愿做出解釋,在問題沒有完全解決之前,他只能還穿著自己的贊助商品牌的鞋進行比賽。
昨晚,針對李學林的問題,李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談了自己的看法:“籃協的規則和商業的條款既要保證我們的利益也要理解運動員的需要,還是按照規矩辦事,按照規則和商業條款來做。從國情角度考慮略有不同,西方聯賽的贊助不是來自于體育用品,所以運動員在體育用品選擇上有很大空間,但是我們的(聯賽)大都是我們體育品牌來做(贊助),這樣就會有其他的贊助商搭便車,確實應該考慮我們的利益,但是基于國情也只能這樣,還是按照規定辦事。 ”“社會總會進步。我們也會盡到體育公司的責任,我們的投入也會促進體育的發展,也會看到其中的商機,這是一個互惠互利的過程,總而言之我還是希望發展好(聯賽),中國的事情需要一步步來,我們相信問題會解決的。 ”李寧說。
昨晚,同樣針對李學林的問題,記者電話采訪了中籃公司總經理肖紅安。李學林為何“屢教不改”,籃協是否考慮到贊助商的利益,打算出臺更強硬的新政制約這樣的行為?面對記者提問,肖紅安表示:“李學林個人有點特殊原因,我們也需要和贊助商進行溝通和協調,一切都要按照籃協的規定和章程來辦。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曾嘯 實習生鄆辰
其實李學林本意也并不一定想違背籃協的規定,但是沒有辦法,身背合同的他不得不履行合約,繼續違規下去,籃協也只能按章程辦事。不過李學林身后的贊助商恰恰瞄上了籃協制度上的漏洞,反正封頂罰款150萬,贊助商甘愿受罰,換來的是李學林頻頻違規在媒體面前曝光。從商業推廣的角度來看,李學林身后的贊助品牌只賺不賠,他們頂多花了150萬,換來的是媒體和公眾輿論的關注,推廣效應所帶來的附加值遠遠大于150萬。
籃協曾公布了一份特許球員和特許貼標球員名單,規定廣東隊的易建聯、陳江華、朱芳雨、王仕鵬和高尚,東莞隊的李慕豪,福建隊的王哲林,上海隊的劉煒,八一隊的張博,山東隊的睢冉、丁彥雨航,山西隊的段江鵬以及廣廈隊的林志杰共13名球員在聯賽比賽和訓練場合可以穿非聯賽指定用鞋。八一隊的王治郅、浙江稠州隊的丁錦輝和遼寧隊的韓德君三名球員購買了特許貼標鞋名額,允許在訓練和比賽期間穿著非聯賽指定鞋,但須對競品標識進行完整的遮蓋。但是上述這些人,誰也沒有像李學林那樣,接連四次公然與籃協的規定對抗。
其實處理李學林的辦法不是沒有,只要籃協在罰單上加上一條類似違規穿著其他品牌的停賽處罰,相信李學林就不會這樣屢教不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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