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商務重要法律法規
中國電子商務經歷了從無到有,而在電子商務發展的12年過程中,國家政策的監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政策的正確引導下,B2B市場交易額達到3萬億元;網購交易額也首次突破千億,達到1500億元。2004年,我們國家電子商務政策法律的建設走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在這個新的階段中,從國家層面、從各部委的層面、從各省市的層面來看,我們整個電子商務的發展都有了非常大的突破。
以下為本調查報告編選的中國電子商務十二年來的一些重要法律法規,及其點評:
2004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電子簽名法》首次賦予可靠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確了電子認證服務的市場準入制度。
2004年年底,在國務院辦公廳信息化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溫家寶總理主持通過了《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闡明了發展電子商務對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還提出了一系列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具體措施。
2005年3月31日,國家密碼管理密碼管理局頒布了《電子認證服務密碼管理辦法》。
2005年4月18日,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組織有關企業起草《網上交易平臺服務自律規范》正式對外發布。
2005年6月,央行發布了《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page_break}
2005年10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意在規范電子支付業務,規范支付風險,保證資金安全,維護銀行及其客戶在電子支付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支付業務健康發展。
200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將“積極發展電子商務”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提出來。強調“建立健全電子商務基礎設施、法律環境、信用和安全認證體系,建設安全、便捷的在線支付服務平臺”。
2006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
2006年6月,商務部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有效的避免了網上交易面臨的交易的安全性問題。
2007年3月6日,商務部發布了《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其目的是為了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推動網上交易健康發展,逐步規范網上交易行為,幫助和鼓勵網上交易各參與方開展網上交易,警惕和防范交易風險。
2007年6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聯合發布我國首部《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
2007年12月17日,國家商務信息化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公布了《商務部關于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出臺的目的在于,希望能夠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引導交易參與方規范各類市場行為,是防范市場風險、化解交易矛盾、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2008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十一五”規劃》提出,要放寬市場準入,加強政策引導,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信息化建設。營造良好的財稅政策環境,鼓勵社會資金投向信息資源公益性開發以及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對信息服務領域的各項扶持政策。{page_break}
2008年04月24,為規范網上交易行為,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國家商務部起草了《電子商務模式范》和《網絡購物服務規范》。
2008年,加大對電子商務的監管力度,北京工商局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意見》,并有望被工商部門今后逐步在全國推行。
2009年4月,央行、銀監會、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的出臺。《通知》被視為是在為牌照發放預熱。這似乎預示著國家監管部門開始真正著手加強對于第三方支付企業的監管力度。
無疑,上述國家各部委出臺一系列的政策法規,為十二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的長期、健康、有序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證與標準規范。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