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皮安全鞋
本安全鞋。
1.技術要求
1.1所有的產品應裝有防砸內包頭,其技術要求見附錄A。
1.2強度要求要符合表1。
1.3鞋底防穿刺性能;經穿刺試驗,鋼釘不得穿透內襯底。
1.4鞋底應有防滑齒或防滑花紋。
1.5熱加工工種穿用的皮安全鞋,需經耐熱、耐燃試驗,不得發生變形,燃燒速度不大于1mm/s。
1.6每雙鞋的整體重量不超過2公斤。
1.7其它性能要求按照輕工業部部頒標準,線縫皮鞋SG27-74,模 壓皮鞋SG24-74執行。
2.試驗方法
2.1靜壓力試驗。
2.1.1試驗儀器:采用的壓力試驗機精度±1%,最小刻度值在5kg 以下,測量范圍不得小于2,000kg。試驗平臺面積直徑要大于75mm,上下平臺呈平行狀態。
2.1.2試樣準備:將產品的內包頭后緣向后延長25±3mm的鞋幫和 襯里外,將下余的部分都割掉,僅留鞋頭和鞋底作為試樣,試樣示意圖如圖1。
2.1.3試驗方法:在試樣內包頭最高部分,放入同等高度22mm直徑 的橡皮泥圓柱體,并將試樣中橡皮泥部位放在壓力試驗平臺的中心部。以3-5分鐘的速度緩慢加壓,當壓力達到1,400kgf后停機1分鐘,再使壓力恢復至零: 取出橡皮泥,測其高度。≥15mm時為合格。
2.2沖擊試驗:
2.2.1沖擊試驗的儀器結構如圖2。
2.2.2試樣準備:同2.1.2規定。
2.2.3試驗方法:試驗機重錘的重量為23±0.2kg。將式樣固定 在裝置上,按表1規定調整重錘落下高度。然后使重錘自由落下進行沖擊試驗。試驗后,取出橡皮泥測定其尺寸,≥15mm時為合格。
2.3防砸鞋的穿刺試驗:用60號(標準型GB346-75)鋼釘,放 在壓力機平臺上,用橡皮泥固定直立,放在鞋底的前掌中心部緩慢加壓,當壓力達到 50kgf時停機檢查。
2.4耐熱性能試驗:將試樣放在100±5℃烘箱內,烘烤二十分鐘后, 冷卻至常溫后檢驗。不得有變形,干裂現象。
2.5耐燃性能試驗:將試樣的鞋面剪成150×13mm的長條,夾在滴 定臺的夾具上,使之與水平方向成45°角。然后用酒精燈燃其下端,測定火焰蔓延 到中心位置的時間,計算出其燃燒速度。試樣數為三條,取其平均速度為燃燒速度。{page_break}
3.檢驗規則
3.1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技術部門鑒定,符合本標準要求并獲得合格證書后方能生產,銷售。
3.2產品由生產廠按本標準檢驗合格后才能出廠,并有產品合格證和技術鑒定部門發放的監驗證。
3.3產品應逐個進行外觀檢查,其它按標準規定。以1,000雙為一批, 2‰隨機取樣,如其中靜壓力、沖擊試驗有一項不合格者,再加倍抽樣復檢一次,若仍有一項不合格者,再加倍抽樣復檢一次,若仍有一項不合格者,則此批產品為不合格。
4.標志運輸和保管
4.1每雙鞋應有以下的標志:制造廠名(或)商標,統一鞋號,產品等級,監驗證,合格證,生產年,月,日。
4.2外包裝應具有以下的標志:制造廠名(或商標)、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級,貨號,箱號,毛重,裝箱日期。
4.3運輸和保管時應避免暴曬、雨淋及受潮。不得與酸、堿、油及有腐蝕
性物品放在一起。保管倉庫應保持通風干燥,產品存放應離地面和墻壁200mm以 上的距離。
防砸內包頭為皮安全鞋的主要部件,它屬于專業化生產的產品,如該產品能 符合標準要求,即可保證皮安全鞋的防砸性能。
A1技術要求
A1.1產品的尺寸見圖1。從內包頭的尖部到后邊緣水平距離a為40- 60mm;高度b為35mm以上;下邊為卷邊呈水平彎曲,卷進的寬度c要在3m m以上。
A1.2外觀質量要求:表面平滑,邊緣、棱角要呈圓弧形。鋼制品要進行防銹處理。
A1.3靜壓力、沖擊試驗方法同皮安全鞋標準要求,但試樣不用制備,直接用防砸內包頭進行試驗。試驗后的間隙高度≥22mm為合格品。
A2其他
A2.1檢驗規則:1,000個為一批,按4‰隨機取樣外,其它同前標準中要求。
A2.2標志,運輸和保管同前標準要求。
應用環境
1、施工的環境:
場地是否濕滑?
場地是否凹凸不平?
附近是否有很多露出鐵釘的木條或其他尖銳的障礙物?
周圍是否有堅硬的鋼渣及鐵屑?
2、接觸的物料:
腐蝕性的化學品。
灼熱的液體。
笨重而難于把持的貨品或滾筒等。
鋼鐵或其他沉重的物品。
3、使用或接觸的機器及設備:
電力裝置。
叉式鏟車。
鋒利手工具。
4、工序:
傾倒化學品。
處理高溫液體。
焊接工作。
人力搬運。
機械加工。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