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開審《假媽媽撞死真媽媽》案
張某開車錯將油門當剎車,將正在等候公交車的王女士撞倒當場身亡,她對民警假稱懷孕得以逃避拘留。昨天上午,張某在昌平交通肇事罪。
女子張某現年27歲,是山東來京人員。7月14日上午,她開著男友的轎車,由東向西行駛到昌平區回龍觀龍禧三街和諧家園附近,看到后面有一輛三輪車開來,她打方向盤用力過猛,車沖上便道。“我錯把油門當成剎車。”張某說,她下腳一踩,車就沖向道路北側的一個公交車站,正在等車的王女士來不及躲閃,被撞出幾米遠后倒地。張某愣在原地,在路人的提醒下撥打急救電話并報警。急救車趕到,確認王女士已經死亡。車禍發生后,張某在現場等候。當民警要把她帶到派出所時,張某突然自稱有孕在身,民警只得按照法律規定不對她進行拘留。交管部門勘察后認定,張某對此次車禍承擔全部責任。
此后,警方帶她到醫院檢查,卻發現張某根本沒有懷孕,遂立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為由將她刑事拘留。
此后,有網友發帖《假媽媽撞死真媽媽》,指責張某肇事后還編造借口逃避刑罰。
昨天上午檢察官當庭指斥,張某在公路上駕車行駛,未能確保安全,駛入公交車站將王女士當場撞死,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在量刑方面,檢方沒有提出建議,希望法庭自行斟酌。張某受審時表示認罪,但沒有能力賠償死者家屬。其辯護律師認為,張某沒有主觀惡意,是為了躲閃三輪車才發生的車禍;有自首情節,主動打電話報警并在現場等候;當庭認罪,因此希望法庭從輕處罰。據了解,事后王女士的家屬對張某、車主吳某、轎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及公交公司提起訴訟,索賠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83萬余元。
昨天庭后記者問及此事時,張某承認編造懷孕借口,自稱是現場一名男子授意的。“當時我腦子一片空白,他說給點錢就能幫我處理案子。”她稱,事后再也聯系不上此人。昨天下午,記者致電王女士丈夫,他說事發時家里有個出生僅72天的孩子。妻子過世后,孩子只得送到岳父岳母家,以奶粉喂養。昌平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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